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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许公务员犯小错”先要弄清几个问题

王军荣

2013年01月30日14:27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行政风险比廉政风险还大,因为面对廉政风险,你自己‘保重’就没事;但是行政风险确实很难(规避)……我当区长、市长、厅长,签的文件不知道有多少,一个疏忽,责任就来了。”昨天,广东省人大代表、省国土厅厅长陈耀光参加广州代表团二组分组讨论时建议,广东要营造干事创业的氛围,就要容许一线的公务员犯小错。(1月29日《 广州日报》)

人非圣贤,谁不犯错?从这个意义上说,只要干部是廉洁公正的,省委、省政府是该为一线的公务员“遮风挡雨”,是该容许一线的公务员犯小错,我觉得这样的观点有可取之处,如果让公务员变得噤若寒蝉,干什么事都变得缩手缩脚,这与改革的本意是背道而驰的,也无助于社会的发展。

“容许公务员犯小错”值得肯定,但却必须符合几个前提:其一,必须保证是犯错与腐败无关。犯错虽然难免,但极有可能是为了腐败而故意犯错,如果如此,则不能容忍。是否与腐败相关,这需要在犯错之后深入调查,作出权威调查。

其二,必须保证是在民主决策的基础之上。其实,陈厅长所指的一线的公务员,绝不是“小公务员”,也不是一般的基层公务员,该是手握实权的公务员。如果是“一把手”搞“一言堂”,根本就没有民主的程序,既没有吸取下属的意见,也没有吸纳民众的意见,犯的错误就无法原谅,也决不能容许。

其三,先要搞清楚,什么样的错误才是“小错”。“一千个读者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于“错”,可能也是这样。我们认为犯的是大“错”,可相关部门却认是“小错”,如此下去,容许犯小错,则可能成为逃避责任的“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那还如何追责?

其四,容许犯小错,也决不能拒绝公众监督。如果没有公众的介入,如果公众没有发言权,则极有可能把容许犯小错变成“内部处理”,则可能会引来一批又一批复出的官员。

说起来,“容许一线公务员犯小错”,我们恐怕早就在做了。试问,当下有几个公务员是因为犯小错而受到严厉的惩罚?

干事创业不犯错是不太可能的,犯了小错也没有关系,关键是不要将其当作“挡箭牌”来愚弄公众。否则不只是公务员犯错,而是监管部门也在犯错,那样的“错”可绝对不是“小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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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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