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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1+1:“吃空饷书记”免职俩月复出谈何法治?

2013年01月30日16:32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开栏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容许公务员犯小错”是“交学费”没够?

背景:广东省人大代表、省国土厅厅长陈耀光建议,广东要营造干事创业的氛围,就要容许一线的公务员犯小错。

扬子晚报发表王军荣的文章:“容许公务员犯小错”值得肯定,但却必须符合几个前提:其一,必须保证所犯之错与腐败无关。犯错虽然难免,但极有可能是为了腐败而故意犯错,如果如此,则不能容忍;其二,必须保证是在民主决策的基础之上。陈厅长所指的一线的公务员,绝不是没有实权的“小公务员”。如果是凭借权力搞“一言堂”,犯的错误就无法原谅,也决不能容许;其三,先要搞清楚,什么样的错误才是“小错”。我们认为犯的是大“错”,可相关部门却认为是“小错”,如此下去,容许犯小错,则可能成为逃避责任的“筐”,什么都可以往里装,那还如何追责?其四,容许犯小错,也决不能拒绝公众监督。否则容许犯小错变成“内部处理”,则可能会引来一批又一批复出的官员。说起来,“容许一线公务员犯小错”,我们恐怕早就在做了。有时候甚至“大错”也容许了,又有多少犯小错受严厉惩罚的例子呢?

小蒋随想:决策失误,损失不菲,当事人做个检查,说句“交学费”就拉倒,这样的情景人们并不陌生。一些地方招商引资,却被假大款骗政策、骗贷款;一些不符合地方实际的项目大干快上后便“烂尾”;甚至还有官商勾结、国资被低价贱卖,同样被归入“交学费”范畴……不管群众信不信,反正某些干部信誓旦旦地说这一切“纯属失误”。在改革与发展允许试错的辩解下,某些给国资造成巨大损失的干部官照当、权仍握。在官本位的大背景下,一线公务员必然要听上级的指示。在一些负面事例中,领导总是对下级的不轨行径“不明真相”,背后的门道明眼人都知道,一旦下级背了黑锅,上级迟早要安抚,这恐怕也是某些干部闪电般“带病复出”的原因所在。一面是有体制内人士呼吁“容许公务员犯小错”,另一面是我国公务员辞退率长期超低,这究竟是肺腑之言,还是撒娇没够?

“吃空饷书记”免职俩月复出谈何法治?

背景:因女儿吃空饷被免职的原山西省静乐县县委书记杨存虎,在被免两个月后即就任忻州市环保局“主持全面工作”的副书记、副局长。

新京报发表舒锐的文章:杨存虎因女儿吃空饷被免职本身就是“烂尾事件”。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5000元以上就涉嫌贪污罪。杨存虎女儿占有5年空饷,合计10万元之多,他不可能不知道此事,若没有他的身份,也不会有人如此“厚爱”其女儿。若是他有意安排,已涉嫌犯罪;若他只是“默许”,那也是严重违纪,且从中安排之人应同受查处。当地本应及时立案追查杨存虎的法律责任问题,却只给出了党内警告处分并免职的处理结果。另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免职处理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让杨存虎在仍有被调查必要的情形下,闪电般异地上任相当的新职,涉嫌违反了相关规定。县委书记女儿吃空饷,5年、10万元,难道就这样白吃了?当地不但没有就其法律责任问题给公众一个说法,反而容其迅速复出,当地的法治环境未免太过宽松,对“问题官员”也过于宽容了吧。

小蒋随想:法治社会、依法治国,这样的大理念已让人听得耳朵都起了老茧。但是,法治是否真正落到了实处?现实中,有太多的不依法行政,某些干部大笔一挥,法规红线即被冲破;百姓试图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反映并解决问题,却看到种种权力干预司法,甚至是“老子就是法”。杨存虎的女儿吃空饷,其本人已涉嫌违纪乃至腐败,本该接受行政与司法的分别惩处。可杨存虎只被免职,根本不是行政惩处,换个地方再当官更让群众感觉被愚弄。这样的“处理”将法治置于何地?公职机关的形象何以滑坡,实在是某些体制内人士的行径,不但没有被关入制度的笼子,反而要凌驾于法律之上。条文法律明摆着,无独立难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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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倩、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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