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评论员佘宗明社评
反腐要“苍蝇老虎一起打”,但别抓了苍蝇,又轻易放掉。据报道,2012年1月,山西静乐县原县委书记杨存虎,因女儿吃5年空饷被免职。可记者调查发现,在被撤两个月后,他就异地上任,改任沂州市环保局官员。
问题官员复出,在公众视野中似乎从未退场过。前不久,媒体曝因三鹿事件被免职的官员吴显国,已悄然复出。杨存虎复职也如出一辙,才免职两个月,就闪电复出,任免太儿戏化了。
说实话,在人事机制不尽完善的情境下,公众并不指望对问题官员“永不叙用”。可让其复出,至少也得遵循公允程序。从免职到复职的时间跨度,践行依据,信息敞亮度,得经得起质疑。
仅2个月,杨存虎就实现了仕途沉浮的切换。“戴罪之身”却顺利上任,委实匪夷所思。徇私舞弊,纵容女儿吃5年空饷,理应被严厉究责。而反腐“零容忍”氛围的构筑,也需要问责的掷地有声,让渎职行径付出代价。问责声刚落地,杨存虎就火线复出,这种变动,没有充分理据,也无多少透明度可言。放假式免职,掏空问责的震慑意义,也将民意悬空。
问责“浅尝辄止”,像是避舆论风头——舆情研究表明,在网络时代,公众对热点事件的关注周期约为17天。等公众注意力疲劳,聚焦点转移,问题官员就披马甲复出。但官场有“捉放曹”,舆论场也有“回马枪”。当监督返场,闹剧式复职照样成舆论靶心。
官员戴罪复出,程序上应严谨缜密。可就规则层面看,对问题官员复出的约束还太温柔。免职与撤职的区间含糊;相关处分条例中,对问题官员不得提拔的时限和职务限定等,都给自由裁量留下了空间。
习近平总书记说:“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投射在对“带病复出”的约束上,就是要将问责明晰化,避免迂回敷衍的余地;“复出”程序明细界定,消除含糊地带。也只有筑起更有韧性的约束机制,消除规则弹性,才能避免任免随意化,提升反腐成效。(相关报道见1月29日《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