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宋基会投资1亿多的宋庆龄雕像无故拆除事件从7月到8月,已经过去整整一个多月,官方却依然未能公布任何调查结果。若追溯以往,从2011年9月到现在则已经快两年了。
调查河南宋基会成“烂尾工程”
两年前,河南宋基会就曾被质疑存在“善款放贷”、“非法吸储”、“公益项目缩水”等问题,但却通过了2010年、2011年年检。当时河南省统战部、民政厅、省政府金融办等多部门就宣布成立调查组,但时至今日,也没见什么调查结果。
这一次官方也是高调宣布调查,但也是不见调查结果却通过了年审。与一些烂尾新闻相比,河南宋基会事件仿佛已成为“烂尾”中的“战斗机”,显得更傲慢,也更顽固,真相仿佛成了遥不可及的传说。[详细]
公众知情权有法律法规的保障
民政部发布的《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规定,公益资助项目完成后,应当公布有关的资金使用情况。但在河南宋基会官网上,找不到关于雕像建造、拆除等项目情况介绍。如此藏着掖着,这样的基金会不是故意自损公信力吗?[详细]
而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河南宋基会宣传活动部赵姓负责人8月1日向记者表示:“将在本周内在其官网公布2012年工作报告信息”,我们也将拭目以待。[详细]
舆论监督成“断头新闻”乐了谁?
公众期望的,其实很简单,就是要一个负责任的调查结果,主要集中于四方面:一个公益机构哪来那么多钱建耗资不菲的“宋庆龄雕像”?该项目真是“善款投资”吗?巨型雕像为何能够未批先建?突如其来地建,又莫名其妙地拆,损失谁来埋单?[详细]
回答这些问题,并不难,难的是相关部门不愿意回答,始终咬紧牙关,惜字如金。让公众关注的舆论监督成为“断头新闻”,偷着乐的是河南宋基会的相关涉案人员,也许还有在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某些渎职人员,或许还有一些从中谋取过利益的腐败份子。[详细]
8月1日,河南省民政厅向人民网回复称:由于河南宋基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7月初,该基金会才正式向省民间组织管理局报送了年检材料。经审核,河南宋基会所报材料符合年检有关规定。已为其办理年检手续。
年检通过是否意味着河南宋基会没问题?
人民网记者7月8日曾致电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负责基金会年检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河南宋基会虽在网上报送了2012年年报,但一直未获其主管单位省委统战部的初审盖章,所以年检至今未能完成。上述工作人员称“应该是因为有关部门一直在调查该基金会。”而现在调查结果未公布,基金会却已通过年检。
这是否意味着主管部门河南省委统战部及登记与监管部门河南省民政厅都认为河南宋基会“没有问题”?难道是有图有真相的事实错了?否则,为何在河南宋基会“善款放贷”、“宋庆龄雕像”事件都没有公布调查结果的情况下,年检就能通过?[详细]
主管部门河南省民政厅并不在调查组
人民网记者8月1日致电河南省委统战部,其工作人员称“调查还没有结束,不清楚具体情况,不接受采访”,随即挂断了电话。而河南省民政厅则根本不在调查组里。河南省民政厅8月1日给人民网发来《就河南宋基会有关问题的回复》称:“关于河南宋基会‘善款放贷’及雕像未完工即拆除事件,省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在进行调查,我厅不是调查组成员,没有参与相关问题的调查,不清楚调查的进展情况。”
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贾西津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指出民政厅作为地方公募基金会的登记及监管部门,理应参与到针对河南宋基会的调查中。[详细]
既不在调查组,又如何认定年检合格?
贾西津指出质疑称:“河南省民政厅认定河南宋基会2012年年检合格,就意味着河南宋基会的年度工作报告通过了河南省委统战部的审查。然而统战部又向记者表示调查还没结束。在调查没结束的情况下,如何得出河南宋基会2012年的工作不存在问题的结论?这显然是互相矛盾的。”
“河南省民政厅如果不是调查组成员,不了解调查的进展情况,如何确认河南宋基会2012年工作不存在问题?如何做出年检合格的认定?”贾质疑称。或者是,河南省相关主管部门确实还没有调查清楚,但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年检,那就有上下串通、沆瀣一气、违反程序和政策违规操作的嫌疑。[详细]
河南宋基会是因为被媒体曝光问题,官方才介入调查的。然而时隔两年,调查组究竟调查出什么无人知晓。面对记者的采访,也仅是一句“不便透露”。立即调查变成了化解舆论的“工具”,拖延回应成为转移视线的“法宝”。
“调查”不能永远在路上
“正在调查”成了搪塞媒体和公众的万能回复,这和涉事一方往往是当地比较知名的“金主”或者比较有影响力的“场面上的人物”有关。相关部门在过了舆论的“风口”后,往往来个打折处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也反映出一些部门只唯上,不唯群众的官本位心态。[详细]
调查要花时间、走程序,特别是难度大、涉及面广的调查需要更多时间,这些人们都能理解,但这绝不能成为敷衍了事的借口。[详细]
司法亮剑保障舆论监督
有专家分析,“调查永远进行时”的原因在于,政府的调查和问责与媒体舆论监督之间缺少制度上的衔接。舆论监督在前,司法亮剑在后,媒体担当时代的瞭望者、丑恶的揭露者,司法则是正义的守护者、罪恶的审判者。没有司法保障的舆论监督只能是啦啦队,喊得是够响了,但老是落不到实处,喊着喊着也会没劲。
而要保证司法的公正性和舆论监督的有效性,政府也应该保持一定的中立性,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详细]
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管权能
很多基金会背后都有“强势”政府背景,而作为监管部门的民政部门,相对“弱势”。 以河南宋基会为例,其主管部门是河南省委统战部。这种情况下,民政部门很可能受到某个“强势”政府部门的钳制,很难完全做到依法监管,只能是“软监管”。 [详细]
地方民政部门是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登记和监管机关。但是民政部门没有足够的金融、投资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对基金会进行专业的精准的监管。建议由不同的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根据业务的接近性,对基金会的投资进行 “接口”管理。[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