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照顾一下”
并非择校实为证明?
日前有网民发微博称,“四川眉山市委宣传部发函于东坡区教育局,请妥善安排该部某干部子女到东坡中学就读”。眉山市委宣传部对此事解释道,函内提到的该部某职工,于2008年从彭山县调到宣传部工作已5年,其丈夫也在眉山工作。今年,其女儿小学毕业,为了工作和家庭两者兼顾,特从眉山彭山县转学到东坡中学就读。
官方回应:发函做法确实不妥
按《眉山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应按照户籍与户籍、户籍与居住地“两个一致”的原则,即以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户籍一致、户籍与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安排学位,就近入学;不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家长提申请,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眉山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职工女儿的户籍目前在彭山县,“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所以需要单位出具证明以便入学,但以公函方式发出确实不妥。
涉事官员已被免职
眉山市委宣传部昨晚证实,眉山市委宣传部原办公室主任毛某,近日在未向组织和任何领导报告情况下,擅自以“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名义,发函至东坡区教育局,要求安排女儿在东坡中学就读。由于该事件影响恶劣,毛某已被免去办公室主任职务。其擅自发函属个人行为,公函已收回作废。[详细]
何为“红头文件”?
所谓红头文件,通常指党政机关下发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有别于法律法规,但实践中往往同样具备很高的效力。
这份荒谬红头文件的曝光,至少反映出两方面的问题。其一,在一些地方或部门中,作为规范性文件的红头文件,其制订、下发却有失规范,滥发红头文件的乱象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其二,滥发或违规下发红头文件,总是与违法行政或以权谋私不无关联。[详细]
红头文件怎可成“私器”?
眉山市委宣传部发给当地教育局的这份函件的内容,无关当地教育发展大计,也与反映社情民意无涉,居然要求教育局解决该部门一干部女儿的入学事宜。显赫的文件格式,鲜红的部门公章,无不折射着这份红头文件背后所代表的权力。看似商榷口吻的文字中,却透出不容置辩的霸气。以权谋私的官场潜规则,权力通吃的蛮横逻辑,践踏社会公平的傲慢,从这一纸公函中,都不难体察。当权力膨胀而妄自尊大时,常会觉得自己无所不能。[详细]
红头文件滥用危害教育公平
干部的子女转校可以一纸公文轻易解决,那么农民工也面临着工作和家庭两者兼顾的问题,也想把子女转到自己所在的城市读书,有没有替他们做主、说情的公函呢?再进一步说,教育资源紧张,入学都逼得家长们去彻夜排队的现在,我们的相关部门是不是更应该发些合理发展、调配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的公函呢?你有了发公函、发文件的权力,可千万莫辜负了这个公字。[详细]
“红头文件”乱象
“红头文件”何时滥觞已不可考,公众唯一可知的是,小到一镇一乡,偏至“生猪办”、“殡葬办”都可以发。秘书拟出草稿,领导签字同意,盖上单位公章,立马印刷下发。各种荒诞不经的“红头文件”信手拈来,如湖北公安的“公务用烟”、湖北汉川的“公务用酒”、重庆万州某部门的“指定用水”……最无厘头、让公众啼笑皆非的当属福建平和县2007年的一份“红头文件”:没有初中毕业证,不给办结婚证。公函不“公”,原因何在?
思想不公,假公济私。现实中,有些官员抱着扯虎皮做大旗、狐假虎威,为了引起关注和重视,往往盗用公家的名义,办自己的私事。而事实上,在这个公权至上的社会,此类先天条件“优厚”的公函请求,往往又无往不利。可是,如此透支政府公信力以自肥,与盗劫何异?当然,最亏的还是政府,公信力被盗用不说还得背上滥用公权的骂名。
制度不公,浑水摸鱼。公函的使用有明文规定,但却屡屡出现诸如公函为贪官求情、为子女安排就学等咄咄怪事,让人瞠目结舌。通观此类公函,没有正式编号,没有签发人,出了问题大可往公家头上一推,始作俑者轻松置身事外,万事大吉。公函的滥用和管理由此可见一斑。因此,必须规范公函的使用和管理,政府绝不能姑息养奸,为个别人的谋私行为“买单”。[详细]
规范红头文件应加强审查和监督
红头文件也应“计划生育”
赋权与限权,是公共治理的两个思路,效率各有千秋。就“红头文件”乱象治理而言,与其给公众赋权,“有权不执行”,不如给发文者限权,念上“紧箍咒”,令其“无权乱发文”。正如人口管理,“红头文件”也要过两道关,一是“计划生育”,二是领“准生证”。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法治推进,行政行为应该回归到法治框架,并日趋规范、完善,逐步减少对“红头文件”的依倚;即使现实需要,也要严格“准生制度”。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程序性步骤缺一不可,以严格的程序正义保障“红头文件”之实体正义。
加强对问题红头文件的行政诉讼
落在监督层面的措施,包括行政问责与行政诉讼。我们注意到,过往许多离奇甚至违法的“红头文件”被公众揭发、媒体曝光,最后亦不过是撤销了事,“始作俑者”遭到行政问责的寥若晨星。责任与权利的不对等,令依法行政观念难以真正在某些官员头脑中落地生根,因此也难以有效抑制他们乱发文件的冲动。作为他律,行政诉讼是较为有效的约束之道。乱发“红头文件”可能被公众告上法庭,别说启动行政问责,哪怕仅仅是行政首长出庭应讯,他们也可能因为脸上挂不住而有所收敛。[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