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基本能休假,但休的人少。在武汉市交委工作的吕作武说自己每年探亲假都正常休,领导也没找任何理由拒绝。而公务员王先生则表示根本没听说过探亲假,但平时工作清闲,请假也容易,得多考虑升迁,没有必要专门休探亲假。但公安机关的职工们则对探亲假等各种假期没有得到落实颇有微词。
国企员工:探亲规定有,具体执行异。在武昌一家制造业国企上班的王小姐说单位的探亲假规定很明确,休假期间还能领到基本工资。而在北京一家国有企业工作的小韦则说,以前也听说结婚前年年都给探亲假,但还没人休过,不敢向领导提。在广州一家市属企业工作的阿亭则表示不发绩效奖休假不划算。
私企员工:生存压力大,休假无依据。 “除非不在公司做了,否则哪有什么探亲假。”天河区一家IT公司的小李坦言。广州一成衣厂的工人老董说:“一线工人肯定没有探亲假,都是出来挣钱的,现在挣钱不容易,都靠加班。”一些年轻打工者还研究了企业不放探亲假的后果,结果发现探亲假不在劳动法里。[详细]
“探亲假”,你休了吗?
探亲假的双轨制。1981年《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只适用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不适用于外企、私企等非公企业的员工。非公企业员工的休息休假除国家强制性规定外需要自己和企业谈判。[详细]
软性福利难约束。1981年《规定》缺乏有效的制裁措施,由于现在工作任务多,竞争压力大,“固定职工“也很难真正享受到探亲假。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只是原则性规则,很难落实。[详细]
用人单位吐苦水。浙江杭州某企业高管表示:“国家的公休假为115天,此外还有5-15天的带薪休假,若再增加20-30天的探亲假,劳动力成本增高,企业压力很大。”而且现在很多工作岗位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任务量直接和人挂钩,员工请假后任务难完成。[详细]
年假与探亲假可合并。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湘涛认为上世纪80年代之所以规定探亲假是因为时没有双休日,一周工作六天,也没有法定假期和年假制度,只能通过探亲假解决职工分居等问题。而现在既有周六日,又有年休假,没必要再设探亲假。[详细]
用法律保障探亲权利。海高信德律师事务所吴益亮律师认为应该平等地让非公人员休“探亲假”;建议“探亲假”的往返路费,在打工者所在地最低工资30%的以内,由单位报销,超过部分打工者自己负担。也有建议将“探亲假”纳入劳动法一体保障。[详细]
劳资利益平衡是重点。华南农业大学劳资关系研究中心主任杨正喜教授直言探亲假难落实的根源是劳资双方利益平衡的问题。“站在劳动者角度是休假,但在企业的角度,就有生存压力。”劳资双方通过谈判达成共识,达致双方利益的共赢很关键。[详细]
二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