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把握三對關系
切實為基層“減負鬆綁”(有的放矢)

習近平總書記在二十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上強調“落實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長效機制,讓廣大基層干部有更多精力抓落實”,在地方考察時反復強調“為基層減負”。
基層是黨的執政之基、力量之源,是黨和國家政策直達群眾的“最后一公裡”。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高度重視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工作,面向基層的督查、檢查、考核總量持續減少,基層的資源保障、工作力量不斷加強,基層干部擔當作為、干事創業的主動性明顯提升。同時要清醒地看到,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之弊非一日之寒,從根子上減輕基層負擔也非一日之功,當前仍有一些基層工作被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束縛手腳,出現“小馬拉大車”等治理困境。
近期,黨中央決定,自2025年全國兩會后至7月在全黨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實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長效機制,需要正確把握“應減之負”與“應擔之責”、“應放之權”與“應賦之能”、“減負之量”與“減負之質”三對關系,以客觀科學的態度切實為基層“減負鬆綁”。
堅持“應減之負”與“應擔之責”有機統一。卸下“包袱”為的是擔起擔子。基層減負要消除影響基層干部擔當作為的各種消極因素,同時也要警惕部分基層干部把減負等同於“減擔當”,對該擔的擔子拈輕怕重,對分內之事降低標准、放鬆要求。在減少做台賬、做報表、打卡“留痕”等形式主義工作內容后,更要增強基層干部專業能力、創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切實提升工作實效和群眾滿意度。仔細甄別並剔除出那些真正影響基層活力釋放的官僚主義,使基層獲得更多的“自主權”,才能更好發揮基層在加強社會治理、促進改革發展中的作用。同時,減輕基層負擔,應當完善對基層的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通過科學合理的制度形式將真正踏實肯干的基層干部選拔任用到合適位置上,承擔起基層工作的重任,推動社會充滿活力、健康有序地發展。該減的負擔要堅決減,該干的事情必須干,該增的精氣神必須增,才能更好釋放基層干事創業的動力和活力。
堅持“應放之權”與“應賦之能”有機統一。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為基層減負要明確權責,不能什麼事都壓給基層,基層該承擔哪些工作,要把職責事項搞清楚。”基層是服務群眾的“最前沿”。通過向基層放權賦能,能夠有效激發基層治理的活力、創造力,持續提升基層抓落實、推改革、促發展的能力和水平。當前,基層治理中還存在著權責不明確、不對等等現實問題,導致一些基層單位對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不敢管或者管不好,甚至因權責模糊等出現基層負擔進一步加重的現象。為此,要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則放的原則,將點多面廣、基層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審批服務執法等權限賦予鄉鎮和街道,依法明確鄉鎮和街道執法主體地位。對於基層來說,要想真正“接得住”上級部門下放的權力,就要通過資源賦能、專業賦能、數字賦能等提高自身治理能力。隻有持續優化基層權責關系,不斷改革放權賦能的內容、質量和工作方法,讓基層的權力與能力相互匹配、賦能與強基同向發力,基層減負才能更加科學有效。
堅持“減負之量”與“減負之質”的有機統一。中央層面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制會議強調:“進一步從嚴精簡文件,加大審核把關力度,在量的管控和質的提升上雙向發力。進一步從嚴精簡會議,提升會議質量效率。”開會、發文、督查檢查考核等,都是抓落實促發展的必要方式。但是一些空洞無物的文件、毫無關聯的會議、頻繁開展的督查檢查考核,給基層帶來的是嚴重的工作負擔。減輕基層負擔,減的是量、求的是質,要把“當下改”和“長久立”緊密結合起來,突出問題導向,採取有針對性的、長效性的制度和措施。一方面,要明確權責、厘清職責邊界,久久為功、堅持不懈將監督常態化、制度化,防止基層負擔反彈回潮﹔另一方面要聚焦基層減負呈現出來的新情況、新問題、新困難動態調整,不斷結合實際探索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
(作者為江蘇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省委黨校基地研究員)
(本版頭條文章由人民日報出版社組稿、人民日報社理論部編輯)
《 人民日報 》( 2025年03月25日 09 版)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