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全力守護綠色“活化石”
古樹名木既是寶貴的物種資源,也是歷史的見証者。但近年來,多地發生盜伐販賣古樹名木案件。據媒體報道,其中不乏一些古樹名木資源破壞嚴重的案件。2600年的“古楠木王”被切塊盜走﹔500年的樟木遭到砍伐﹔100多年的“金彈子”被鋸斷樹根……如此珍貴的綠色資源被毀,著實讓人感到痛心,也是對生態環境安全的嚴重破壞。
古樹名木是見証歷史、研究歷史、探索自然奧秘的活文化,是珍貴的“活化石”“活文物”,承載了廣大人民群眾的鄉愁情思。保護古樹名木,具有極其重要的歷史、文化、生態、科研和經濟價值。第二次全國古樹名木資源普查結果顯示,全國普查范圍內古樹名木共計508.19萬株,其中5000年以上樹齡的古樹有5株。
古樹名木作為不可多得和不可再生的稀缺資源,我國一直都高度重視並不斷加強保護力度。早在2000年就印發了《城市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2015年發布《關於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要求切實保護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古樹名木及自然生境﹔2019年全國人大常委會修訂《森林法》,將保護古樹名木作為專門條款,成為國家依法保護古樹名木的裡程碑。
然而,在如此高壓震懾態勢下,仍有一些不良商家和盜伐者知法犯法,從組織者到經營者到獲利者甚至形成了一條較成熟的犯罪利益鏈條。對此,相關部門要綜合施力,對破壞古樹名木違法犯罪保持高壓震懾態勢並持續常態化,增強打擊精准性和實效性,提升犯罪成本,加大懲治犯罪力度,讓不法分子無路可逃。
值得一提的是,盜伐販賣古樹名木案多發生在林區資源比較豐富的偏遠地區。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地區管理者對古樹底數掌握不清、管理不善,法規政策傳達不到位﹔另一面,一些偏遠山區的群眾古樹名木保護意識欠缺,認為“我家老人種的樹就是我們家的”。這也提醒我們,要加快對古樹名木建立檔案、設立標志的工作,盡最大可能劃定保護范圍,加強管護責任落實。如,引入科學的古樹名木身份檔案管理方式,進行精細化、個性化管護,建立空間數據庫,按照“一樹一檔”方式登記造冊實施管理等。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必須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發展。保護古樹名木,既是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發展理念,也是對文化歷史的一種傳承。我們要引導全社會形成保護古樹名木的合力,提升廣大群眾保護古樹名木的法律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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