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規范行政裁量權基准,讓執法為民更牢固
“類案不同罰”怎麼辦?執法擾民和執法簡單粗暴“一刀切”怎麼辦?執法不嚴格、不規范、不文明、不透明怎麼辦?針對這些問題,國辦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有關事項提出明確要求。
何為行政裁量權基准?它指的是行政機關結合本地區本部門行政管理實際,按照裁量涉及的不同事實和情節,對法律、法規、規章中的原則性規定或者具有一定彈性的執法權限、裁量幅度等內容進行細化量化,以特定形式向社會公布並施行的具體執法尺度和標准。這是對行政執法的規范化,有利於防止行政裁量權濫用。
貫徹黨和國家決策部署,滿足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需要,立足解決現實中存在的問題,做好規范行政裁量權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意義。此次《意見》包含6個部分、16條,明確了總體要求、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是第一次從國家層面對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准制度作出全面、系統的規定。這對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質量,維護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穩定社會預期,意義重大。
堅持問題導向,才能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當前,行政裁量權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中存在一些現實問題,比如制定主體不明確、制定程序不規范、裁量幅度不合理、動態調整不合理等。特別是涉及到一些裁量的標准、條件、種類、幅度等問題,存在不統一的情況,容易造成行政執法該嚴不嚴、該寬不寬、畸輕畸重、類案不同罰等現象。對此,《意見》明確了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制定行政裁量權基准的職責權限,同時在准確規定行政裁量權基准內容、嚴格行政裁量權基准制定程序、加強行政裁量權基准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解決措施。
有什麼問題,解決什麼問題﹔什麼問題突出,重點解決什麼問題。這是一個重要的工作方法,也在《意見》中得到充分體現。可以說,堅持法制統一、程序公正、公平合理、高效便民等原則,確保行政機關在具體行政執法過程中有細化量化的執法尺度,行政裁量權邊界明晰,才能讓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等行為得到有效規范,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社會滿意度顯著提高。
以罰代管、逐利執法、過度處罰等問題,一直以來飽受社會詬病。此次《意見》在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時,明確要求依法合理細化具體情節、量化罰款幅度,堅決避免亂罰款,嚴格禁止以罰款進行創收,嚴格禁止以罰款數額進行排名或者作為績效考核的指標,等等。這意味著,在准確規定行政裁量權基准內容基礎上,推動行政處罰裁量適當,堅持過罰相當、寬嚴相濟,才能有效避免畸輕畸重、顯失公平的情況出現。如此,人民群眾在每一項執法活動中,更能感受到風清氣正﹔在每一項執法決定中,更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好政策,不落實就是一紙空文﹔好制度,不貫徹也難以取得實效。接下來,需要做好《意見》的組織實施和宣傳培訓工作,使人們充分了解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准制度的重要性,並積極參與監督和評議行政執法活動。多措並舉、務實推進、落到實處,真正推動提升行政執法的質量和效能,讓執法為民理念更牢固,讓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牢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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