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評:鬆緊結合推動保險資管行業高質量發展
近日,保險資管行業迎來重磅新規。新修訂的《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發布,將於202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規在篇章結構和條款內容方面進行了大幅修訂,通過制度改革,既為保險資管行業的高質量發展增添了“催化劑”,又筑牢了“防火牆”。
保險資管行業在我國走過了近20年的發展歷程。2003年,我國首家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成立。為了規范保險資管公司的發展,監管部門於2004年發布了《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目前,我國已設立了33家保險資管公司,各保險資管公司通過發行保險資管產品、受托管理資金等方式,管理總資產超過20萬億元。保險資管公司在長期資金管理、大類資產配置、長久期資產創設和絕對收益獲取等方面積累了豐富經驗,已經成為保險資金等長期資金的核心管理人、資本市場的主要機構投資者和服務實體經濟的重要力量。
保險資管行業不斷發展,相關法規體系也隨之逐步完善。2011年和2012年,監管部門先后印發《關於調整<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有關規定的通知》《關於保險資產管理公司有關事項的通知》,與《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管理暫行規定》一起,構成保險資管公司的機構監管法規體系,運行至今。
但隨著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入推進,“資管新規”的落地實施,居民養老保障和財富管理需求的不斷增長,保險資管行業相關監管制度的滯后性、適用性等問題逐步凸顯。此次《規定》的發布正是針對這些新情況新需求,貫徹改革精神、堅持問題導向,從落實“資管新規”等法律法規、解決行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改變原規定中的滯后缺位內容等方面著手進行修訂和完善,可以說是正當其時、勢在必行。
細看《規定》85條具體規定,不難看出鬆緊結合、張弛有度的改革布局。一方面,新規為保險資管行業“鬆”了發展束縛,另一方面又為其“緊”了監管要求,沿著市場化、專業化的改革方向優化行業發展的條件和環境。
鬆束縛,推動行業多元化市場化發展。取消外資持股比例上限是此次修訂引人關注的一大亮點。新規落實國務院金融委擴大對外開放決策部署,對保險資管公司的境內外保險公司股東一視同仁,取消外資持股比例上限,有利增強市場整體的活躍度、成熟度。此外,適當降低保險公司總體持股比例上限、要求股東不得直接干預保險資管公司經營運作等規定也能夠促使行業進一步擺脫發展束縛,實現更加獨立的經營運作和更加多元化的經營發展,迎來更多市場化機遇。
嚴監管,提升行業專業性安全性水平。新規重點修訂股東資質、高管資格、業務規則等關鍵環節監管要求,並將風險管理作為專門章節,從風險管理體系、風險准備金、應急管理等方面進行全面增補,著力增強保險資管公司風險管理能力,切實維護保險資金等長期資金安全。此次修訂還呼應了“資管新規”相關文件要求,規定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不得提供規避投資范圍、杠杆約束等監管要求的通道服務,嚴禁提供擔保,嚴禁利用受托管理資產和保險資管產品資產為他人牟利等,進一步明確違規情形,同時完善監管手段機制,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制約和懲處力度。這些新增的監管規則既堅持從嚴從緊監管的導向,又體現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宗旨,體現市場化、專業化改革方向。
新規的出台不僅有利於推動保險資管行業高質量發展,也為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穩定發展注入了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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