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評:保護動物上餐桌 平台不能裝聾作啞
近日,“網紅直播燒烤大白鯊”持續引發熱議。網紅博主“提子”拍攝水煮、燒烤鯊魚視頻事件官方已有定論,視頻中的鯊魚的確是噬人鯊,相關人員已被警方控制。噬人鯊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任何私自捕撈上岸、留存和銷售噬人鯊的行為,都屬於違法行為。毫無疑問,接下來等待涉事各方的,將是法律的嚴厲制裁。
在譴責吃播亂象之余,人們再次把目光投向瀕危保護動物的非法買賣。餐桌上的大白鯊從何而來?電商平台“野味”濃是誰之過?又是誰之責?
電商平台公開“售野”,野生動物交易屢禁不止絕非新鮮話題。查看8月初的媒體報道仍可發現,平台上售賣活體動物的賣家不在少數,其中不乏鴕鳥、孔雀、羊駝、黑天鵝、娃娃魚、安格魯雪貂等動物的身影,甚至還有梅花鹿幼崽。根據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相關規定,對列入名錄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可以憑人工繁育許可証,按照主管部門核驗的年度生產數量取得專用標識,憑專用標識方可出售和利用,保証可追溯。但在記者關注到的多家銷售梅花鹿、娃娃魚等動物的店鋪內,幾乎沒有看到“亮証”。
瀕危野生動物網上售賣,平台難辭其咎。沒有人工繁育証明而公然售賣野生保護動物,如此顯而易見的違法違規售賣活動,各平台居然“看不見”?通過平台售賣珍稀野生動物的案例屢屢曝光,各平台居然“聽不見”?無論有意還是無心,平台在野生動物上餐桌的鏈條上扮演了重要一環,盡管沒有直接參與,不構成刑事犯罪,但審核不嚴、監管不力的責任是跑不掉的。
保護瀕危野生動物,平台應拿出誠意久久為功。近日,隨著“吃播大白鯊”事件發酵,各平台已搜索不到“野味”相關商品。但野生動物保護不能只是一陣風,必須保持高壓態勢,長期堅持。在這方面,平台應做好店家資質“把關人”,交易行為“監督員”,主動運用平台優勢、技術手段刪除或屏蔽違規內容,同時暢通舉報、溝通機制,把“電商無野”落到實處,落到日常。
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發展日新月異,功能不斷推陳出新,網絡領域已經成為野生動物保護的一個新戰場。針對此,首先要與時俱進,完善涉瀕危野生動物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對參與售賣、食用“野味”、平台責任等新情況新問題劃定紅線、明確責任。其次要加大監管執法力度,提高違法違規成本,讓那些企圖通過“野味”牟取暴利,乃至打“擦邊球”的商家得不償失。此外,沒有需求就沒有交易,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保護野生動物,需要消費者提高文明素養、公益心和公德心,摒棄濫食野味的陋習。
放野生動物一條生路,也是留給人類一個更多樣、更美好的世界。政府和社會同心同德,平台顧大局勇挑重任,才能形成合力,降低公眾安全隱患、降低生物安全風險,真正保護好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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