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評:事關國家資金,追回只是起點不是終點
據山西師范大學網站5月18日通報,山西師大已追回多名2021屆及2020屆畢業研究生在學期間所享受的全部研究生國家助學金並上繳國庫。
通報顯示,2021年11月,審計署太原特派辦對山西省2021年底前的財政資金直達機制運行情況、學生資助補助經費分配使用情況進行審計中發現,山西師范大學兩名已畢業研究生提供虛假信息享受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此外,還有四名已畢業研究生在享受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的同時,享受國家財政供養。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旨在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范圍覆蓋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內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碩士研究生的資助標准不低於每生每年6000元。作為一種普惠性政策,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的申請門檻並不高,但有一個基本的前提: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不是“唐僧肉”,在騙取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現象時有發生的背景下,山西師大追繳助學金引起了一片好評。不過,當事人騙取補助金的過程卻發人深省。
審核研究生國家補助金資格的重點在於,考察申請人是否有固定工資收入來源。如果說兩人通過提供虛假信息蒙混過關是因為學校“一時失察”,四名國家財政供養人員享受到國家研究生補助金,無疑更令人費解——享受國家財政供養,意味著這些人就職於國家財政供養的單位,核查他們的檔案資料原本並不復雜,他們何至於如此“深藏不露”?
尤為值得一提的是,山西師大此次重拳出擊並非主動發現了問題,而是渾水摸魚者在審計署的審計中現出了原形。換句話說,如果沒有此次審計,那些騙取補助金的人很可能仍然在侵佔國家助學金。由此帶來的疑問是,這所大學是否還存在類似行為?推而廣之,其他大學關於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的審核管理,是否做到了公平、公開、公正,沒有漏洞?
騙取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是一種惡劣的欺詐行為,不僅涉及個人誠信,情節嚴重者甚至涉嫌利用偽造証件騙取國家資金。對於此次事件,追繳被侵佔的助學金只是第一步。在此基礎上,有必要順藤摸瓜,嚴格排查造假鏈條中的每一個環節,徹底堵住騙取助學金的制度漏洞。發放國家助學金之前,學校是否嚴格進行了資格審查?國家財政供養騙取助學金的過程中,是否有人違法違規提供幫助?事關寶貴的國家資金,這些問題理應得到一個明確的答案。
至於騙取助學金的當事人,在追繳其不當所得的基礎上,有必要將劣跡記入其個人誠信檔案,由用人單位作出進一步處罰。利民之事,絲發必興﹔厲民之事,毫末必去。誠實守信是安身立命之本,為一己之私無視法律尊嚴、踐踏公共利益,這樣的人是否值得國家財政繼續供養,恐怕需要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通過此次事件,是時候給騙取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者立一個規矩了——助學金不是任人宰割的“唐僧肉”,而是不容隨意撩撥的“高壓線”,對於不當行為,既要追繳更要追責。建立在嚴厲問責的基礎上,才能使人明白,任何自作聰明的弄虛作假,不僅是短視的,而且是愚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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