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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評:規范校外培訓的重要一步

沈若沖
2021年09月15日14:42 |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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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聯合印發了《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對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的招用、解聘、檢查和監督等環節作出明確規定。作為貫徹落實中央“雙減”文件精神的重要舉措,此舉將進一步加強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管理,提升行業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校外培訓是學校教育的補充,如何更好地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擔當起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如何才能實現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確保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至關重要。一段時期以來,校外培訓機構野蠻生長,給教育教學秩序帶來種種問題,其中從業人員管理不規范、質量參差不齊、准入門檻較低等是重要原因。現實中,有的在師資信息上虛假宣傳和承諾,有的從業人員素質低下侵害學生利益,有的違規培訓從業人員換個“門頭”繼續開展高價培訓,這些典型案件時有發生,提醒我們,對校外培訓從業人員進行科學管理大有必要、刻不容緩。

正因如此,《管理辦法》的出台邁出了源頭治理的重要一步。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的高度,明確從業人員的身份角色和隊伍構成,要求“機構專職教學、教研人員原則上不低於機構從業人員總數的50%”﹔著眼建設高質量教育體系的整體目標,規定從業人員的資質和專業標准,除了“應熟悉教育教學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從事按照學科類管理培訓的須具備相應教師資格証書”外,對教學人員和教研人員還進一步提出“應為人師表,仁愛敬業”等師者應有的職業道德和規范。既有原則層面的明確要求,也有貫徹執行的具體舉措,既有從業人員的資質限制,也有行業規范的程序規定,為加強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據。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辦法》除了正面的規范要求,還有從業禁止要求,首次提出建設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黑名單”管理制度,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管理辦法》提出,對有“損害國家利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等11種情形的從業人員,培訓機構應依法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在全國統一監管平台同步更新人員信息。如情節嚴重的,經查實、審核后,將納入全國統一監管平台的“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黑名單”管理。通過劃定紅線、明確底線、強化高壓線,進一步明確了政策監督的著力點,為落實落細落嚴監管提供依據。機構和從業人員有必要加強對照檢查,及時清除行業害群之馬。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政策出台邁出了重要一步,接下來推動政策落地見效、轉化為治理的強大效能,關鍵在於狠抓落實。一方面要壓實責任,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負起責任、抓好落實、形成合力,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監管﹔校外培訓機構要落實主體責任,嚴格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的資質、構成、解聘程序等進行優化調整。另一方面要強化監督,要公開監督方式、進一步暢通舉報渠道,通過年度檢查、專項檢查、隨機抽查等形式,依職責分工對機構從業人員情況進行檢查。與此同時,也要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推動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近期,圍繞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管政策密集出台,各地各部門都在推動落實“雙減”任務。對於行業而言,落實監管要求、及時作出調整、塑造良好生態,既是履行社會責任,也是推動行業健康規范發展的現實需要。那些抱著僥幸心理、觀望心態、敷衍塞責的,可以省省了。

(責編:尹深、付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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