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限高”,發展更低碳(新視點)
最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起草了《關於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其中一條有關“限高”的內容引發關注——“縣城新建住宅以6層為主,6層及以下住宅佔比應不低於75%。縣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過18層。”
《征求意見稿》發出后,住建部匯總梳理了相關意見建議,並舉辦座談會,邀請專家學者、普通居民代表等研究修改完善相關政策。
會上,不少代表提到這樣一個觀點:“高樓並不意味著現代化”。支持“限高”的考慮,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消防安全。“縣城居住建筑高度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是一條重要原則。”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顧問總建筑師劉燕輝說,我國很多縣城消防車雲梯高度在50米左右(約17層樓高),且地形、周邊設施等可能導致實際抬升高度下降,限制縣城住宅高度是保証消防安全的重要舉措。
——維護成本。相比低層住宅,高層住宅對二次供水、電梯等維護技術要求更高,且會增加成本。
——長遠發展。清華大學建筑學院黨委書記張悅認為,《征求意見稿》相關舉措有利於轉變過去以房地產開發為主導的模式,避免追求短期效益,推動縣城建設綠色轉型。
一些居民關心,“限高”之后,一定面積土地上能蓋的房子少了,會不會推高房價?
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會長柴強分析,一來,房價變化主要取決於供求關系,從當前供求關系來看,一二線城市人口流入較多,存在房價上漲壓力,而三四線城市房子庫存壓力較大,縣城“限高”推高房價的可能性不大﹔二來,與大城市不同,縣城房價中的土地成本佔比相對小,建設成本佔比相對大,如果建高層建筑,建設成本明顯比低層高,“限高”降低了建設成本,雖然可能對地價有一定影響,但對沖之后,可能不會推高房價﹔再者,從長期運行看,6層及以下住宅有利於降低房屋后續運行維護費用。
還有居民提出,東部的縣城和西部一些偏遠縣城的經濟體量不同,政策應充分考慮區域差異性、合理確定適用范圍。其實,《征求意見稿》已經提出,“各地要按照本意見要求,根據本地區縣城常住人口規模、地理位置、自然條件、功能定位等因素明確適用范圍,特別是位於農產品主產區、生態功能區的縣城要嚴格按照有關要求開展綠色低碳建設”“確需建設18層以上居住建筑的,應嚴格充分論証,並加強消防應急、市政配套設施等建設”。也就是說,《征求意見稿》並非要求所有縣城都“限高”。
住建部表示,將認真研究吸收公眾提出的意見建議,進一步修改完善文件內容,聯合有關部門印發實施,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做法,持續提升縣城綠色低碳建設水平。
《 人民日報 》( 2021年05月12日 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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