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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網絡互助更好造福社會(人民時評)

智春麗
2021年05月06日05:12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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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歸互助的本質、呵護互助的初心,網絡互助平台應把完善流程、提升透明度作為立身之本,切實保護會員隱私和權益

  

  遵循一定的流程,由參與的成員分攤成本,平台方收取一定比例管理費用,當成員需要救助時進行“互助接力”……近年來,借助數字技術,網絡互助悄然興起、快速發展,逐漸形成了一種新型社群合作機制。

  網絡互助能有效解決信息不對稱和信任難題,又可發揮平台規模效應來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具有明顯的優勢。同時,它不同於商業保險,往往隻需繳納很少的費用即可加入,有利於滿足中低收入群體的重疾保障需求。

  然而,最近一段時間,網絡互助平台卻“熱”中遇“冷”。一些知名網絡互助平台宣布關停,尚在運行的也出現了用戶減少等現象。此外,虛假宣傳、誘導加入、莫名扣費、退出困難、理賠糾紛……關於網絡互助的投訴不時發生,反映出一項新生事物由產生到成熟的不易,也從一個側面說明了推動行業規范發展的緊迫性。激發網絡互助的正面效應,把“善意”更好轉化為“善行”,還須找准問題根源、強化外部監管、促進行業自律。

  一些網絡互助項目游走在多種業務的邊緣地帶,定位不夠清晰,導致管理存在盲區,再加上行業快速擴張的同時自律不足,因而出現種種失序問題。一方面,大型互聯網公司旗下的網絡互助平台在工商部門多注冊為“網絡科技企業”,而業務范圍往往涉及融資,如果沒有相應約束,存在巨大隱患。不久前,銀保監會人士表示,對於網絡互助主要是要規范發展,是慈善就做慈善,打著互助旗號從事金融業務、保險業務就偏離了互助本身的性質。如果要開展保險等金融業務要取得金融牌照才能做,必須做到“有証駕駛”。另一方面,網絡互助雖然參與門檻低,但信用依托不足,也普遍缺乏精算模式的支撐,若缺乏透明度,僅靠參與互助計劃時簽訂的“君子協議”,並不足以保障后續環節的順利進行。例如,一些用戶反映的不通知就扣費、分攤成本逐漸增多等問題,降低了參與者的信任感。

  應該看到,網絡互助的技術優勢仍然存在,所凝聚的社會善意也沒有減退。國務院出台的《關於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慈善捐贈、醫療互助共同發展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這為網絡互助在醫療保障方面進一步發揮作用,提供了政策依據和發展空間。網絡互助所展現的創新活力,還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良性競爭,有助於促進相關行業優化流程、改善服務。治理網絡互助存在的問題,增強公眾對網絡互助的信任,亟待從監管層面完善法律法規,消除監管盲區,明確權責歸屬,健全常態監督。

  當前網絡互助遇“冷”,恰好給行業提供了“冷靜期”。作為成長中的新業態,扎扎實實地提升專業水平、加強自律尤為重要。網絡互助平台應把完善流程、提升透明度作為立身之本,切實保護會員隱私和權益。畢竟,人們加入其中是為了尋求互助,如果得不到實實在在的幫助必會離開,平台的發展也將難以為繼。回歸互助的本質、呵護互助的初心,切實保障用戶權益,網絡互助行業才能更好傳遞善意、造福社會。


  《 人民日報 》( 2021年05月06日 05 版)

(責編:趙欣悅、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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