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評:証明“取而不消”,症結到底在哪?

秦川

2020年06月08日14:17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一些已取消的証明,為啥還要開?據人民日報“來信綜述”報道,5月20日,甘肅某縣的陳旭(化名)去社區開了一張單身証明,上面寫著“婚姻狀況為未婚”,落款是當地社區居委會。陳旭說,這一紙証明開起來並不容易。

“如果民政部門不開單身証明,社區也難以証明我是否結婚,那我是不是就不能申請貸款了?”陳旭的發問,令人嘆息,因為這句話不僅道出了他的苦惱,也道出了一個群體的無奈——像他一樣被証明所“綁架”的人,為數不少,他們奔來走去,求爺爺告奶奶隻為開出証明,否則就辦不了事。

以陳旭為例。一旦因証明難題擋住他申請大學生創業貸款,不僅容易破滅大學生的創業夢,也架空了國家鼓勵大學生創業的善政,誰擔得起這個責任?

“吊詭”的是,單身証明本就不需開。早在2015年,《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規范(無)婚姻登記記錄証明相關工作的通知》就指出,“除對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單中已列出國家的公証事項仍可繼續出具証明外,各地民政部門不再向任何部門和個人出具(無)婚姻登記記錄証明。”時至今日,為何仍有機構要求民眾開婚姻狀況証明?

就在不久前,民政部等部門發布的通知要求,親屬關系証明、無犯罪記錄証明、婚姻狀況証明、死亡証明、婚育狀況等証明不應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通知發了一遍又一遍,偏偏有機構我行我素,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根據現實反饋可知,一些証明“取而不消”主要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有關工作人員不知情,基於工作慣性,便自然而然地要求當事人開証明。另一種是,由於缺乏信息共享,無法查証當事人的有關情況,比如婚姻狀況,為免於擔責,轉移壓力便讓當事人開証明。此外也與部門之間缺乏有效溝通有關,正如有讀者表示,証明取消了,還被要求開,往往是由於部門之間政策銜接不到位、服務事項標准不一。

針對不同的情況,應當開出不同的“藥方”。當前,最需要實現信息共享,改變信息孤島現象。2017年6月13日召開的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電視電話會議,提出2018年6月底前實現國務院各部門整合后的政務信息系統統一接入國家共享平台。據統計,我國信息數據資源80%以上掌握在各級政府部門手裡。但是,一些地方和部門的信息化建設各自為政,形成信息孤島和數據煙囪。一定程度上說,這是各類証明“取而不消”的一個重要原因。

數據時代,信息共享並非難題。盡快喚醒“沉睡”的數據信息,最大程度釋放數據紅利,事不宜遲。事實上,專家也早就建議,相關部門要歸納整合相關數據,把各部門的分散數據匯集處理,奈何一些部門缺乏緊迫感。

除了實現信息共享,還應提升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的責任感。他們動動嘴,老百姓就得跑斷腿,哪怕有些証明必須開也要以老百姓的便利為前提,也要做好溝通工作。此前中央有關部門已經要求,要做好政策措施銜接,列明辦事指南,避免出現管理和服務“真空”,防止出現工作斷鏈。

讓數據多跑腿、讓群眾少跑路,絕不能說說而已。開証明一事已經持續引發民怨,讓無數人為之困惑不已,焦慮不已,頭疼不已,乃至憤怒不已。如果有關部門真正以百姓之心為心,何至於此?如果有關工作人員體諒民眾,臉好看一些,話好聽一些,事好辦一些,何至於此?對不作為、亂作為的工作人員就應該以規問責。

“推行証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強化對承諾事項的事后核查”,有關部門應該多聽聽有識之士的建議,多聽聽老百姓的呼聲。說到底,証明“取而不消”影響“放管服”改革,影響相關機構形象,更影響民眾的獲得感。對症下藥,逐一破題,絕不能容忍証明“取而不消”的現象大行其道,無休止地存在!

·人民日報來信綜述:一些已取消的証明,為啥還要開

(責編:尹深、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