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法无规定的证明事项就该一律取消

金雨红

2019年11月18日08:00  来源:北京青年报
 
原标题:法无规定的证明事项就该一律取消

  在信息共享时代,部分证明事项可以通过管理系统内部信息核查或数据核查办理,改“个人跑”为“信息跑”,方便群众日常办事。还有部分证明事项可以充分发挥公民个人诚信自律的作用,用个人承诺代替证明,部门抽查核实。作为个人,一定要珍视自己的信用记录,切不可为了一时之“快”而弄虚作假。

  北京市政府审改办近日宣布取消24个证明事项,至此,北京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及水、电、气、有线电视等公服企业设定的证明全部取消。这是北京市第五轮“减证便民”举措,下一步将重点清理银行系统和社会组织证明。

  2016年11月开始,北京市首批取消74项政府部门要求基层开具的证明;2017年8月,第二批取消77项证明;2018年4月,第三批取消53项证明;2019年2月,第四批取消49项证明;现在第五批取消24项证明。四年时间,北京市累计取消证明277项,精简比例为84%;由基层开具的证明已从原来的203项减少至17项,累计取消186项,精简比例为92%。减证便民举措实现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的这一最基本原则。

  数字表面显示了政府部门推进此项工作的进程和力度,数字背后是减证便民举措已深入百姓生活各个领域,真正做到减轻基层负担,方便市民日常办事的服务意识。从2016年最初取消“我是我”“我健在”等奇葩证明开始,减证便民涉及卫生医疗、劳动就业、困难救助、婚姻家庭、户籍房产、经营许可、进京落户、子女入学等民生领域各个方面,包括此次第五批取消“申请减免有线电视收视费”等在内的24项证明,事无巨细非等闲。

  减证便民初衷源于政府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证便民是“放管服”改革的集中体现之一。每一批取消证明事项,都是政府职能部门“权力瘦身”的过程,这一过程并不简单。通过清理摸底,有些不必要的证明是“上级单位”要的,那就出规定要求上级单位“不准要”;有些证明是暂时不能取消的,那就整理出“保留清单”来,清单以外的证明,基层和个人可以不执行。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从首批取消证明开始,到现在的第五批,减证便民真正实现了“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这一有法可依的操作。

  在多批次取消证明事项的进程中,最大的受益者是基层部门和个人。原来由基层开具的各类证明有190余项,内容五花八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平均年受理量近万件。虽然很多证明都“没有办法证明”,但又不得不开。居民更是为了办事“跑断腿”,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没少开。经过五次清理取消277项证明,现在由基层出具的证明种类已降到个位数。

  减证便民并不是一放了之,减少证明事项的过程,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用更简便、更有效的方式提升服务、加强监管的过程。很多证明能够取消也不是“一刀切”的简单做法。在信息共享时代,部分证明事项可以通过管理系统内部信息核查或数据核查办理,改“个人跑”为“信息跑”,方便群众日常办事。还有部分证明事项可以充分发挥公民个人诚信自律的作用,用个人承诺代替证明,部门抽查核实。政府相关部门应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在个人信用制度尚未健全的时候,原来取消的证明实际上是用公权力替个人作担保。有的证明也是办事单位想让其他单位一起分担责任,因此很多证明都要得很随意。这些证明曾经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多怪乱假”等问题。如今证明取消了,除了可以依靠信息共享核查的内容外,很多证明更多地凸显了个人信用的承诺责任。

  作为个人,在享受方便办事的时候,一定要珍视自己的信用记录,切不可为了一时之“快”而弄虚作假,否则不但事情办不成,还可能给自己带来其他影响和损失。

(责编:董晓伟、曲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