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評:惡意商標搶注之風該徹底淨化了
近日,有申請人搶注“李文亮”等商標一事受到廣泛關注。李文亮醫生在不幸去世后居然遭到相關企業搶注商標,這不僅是對其個人和家人的不當“消費”,也是對公眾的一種冒犯。
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28日通過官方微博表示,李文亮是武漢市中心醫院眼科醫生,因接診感染新冠肺炎不幸去世。將其姓名作為商標使用或者注冊,易造成重大社會不良影響,因此,“李文亮”商標注冊申請依法應予駁回。這是一種必要的糾偏,也是一種態度立場的展示。
然而,這並非個例。前幾天,《中國市場監管報》就發文稱,有人搶救生命,有人卻搶注商標:“雷神山”“火神山”全中招,“封城”都不放過。事實上,近年來,一些火爆事件、熱播影視劇以及名人已經成為搶注商標的重災區。對這樣一種惡意的商標搶注之風,是時候予以徹底淨化了。
惡意搶注行為,不僅有違公序良俗,也是對相關法律的突破。商標法中明確規定,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而縱觀目前的一些商標搶注行為,大多都存在“傍名氣”“碰瓷”等嫌疑,其實質與保護知識產權的初衷存在很大出入。低廉的注冊成本、巨大的利潤空間、誘人的商業價值,已經讓商標搶注漸漸成為一種“灰色產業”,催生出一大批以搶注他人商標、標識為業,並通過威脅、投訴、訴訟等方式滋擾實際權利人,進而牟取不法利益的職業商標搶注人。這不僅擾亂了商標注冊秩序,損害正常的知識產權保護氛圍,也對不特定人群構成了一種新的權益風險。對此,就要加大制度和法律層面的懲治力度。
比如,對特定時期出現的商標搶注熱必須給予針對性的防范。像這次疫情出現后,面對相關商標搶注行為,商標局審查部門就下發了《疫情防控相關商標審查指導意見》,明確與疫情相關人員姓名、含疫情病毒名或疾病名的相關標志等商標的審查指導意見,並依法從嚴從快打擊與疫情相關的非正常商標注冊申請行為。這種“特事特辦”的針對性管理模式,可以在日后的熱點事件中和特殊時期得到更多運用。
當然,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起長效治理機制。此前就有專家呼吁,惡意搶注、惡意投訴行為的認定等應該在法律層面進一步明確標准,增加界定上的操作性,並加大對相關行為的責任追究。而對一些職業商標搶注人及其灰色產業鏈,更要加強日常管理和整治力度。
惡意搶注商標,本質上是借助商標注冊進行不當牟利的行為。在當前推進“放、管、服”改革的背景下,要有效遏制這一現象,需要相關部門有針對性地提升治理水平。一方面,對那些依法依規的正常商標申請,應予以程序簡化,另一方面,對“碰瓷”式搶注,則要提高審查力度,從源頭壓縮其“投機”的空間。總之,隻有實現“該嚴的嚴,該鬆的鬆”,才能最大化維護健康的商標注冊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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