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用“集贊代罰”,勿忘執法程序正義

謝軍

2019年09月04日08:02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用“集贊代罰”,勿忘執法程序正義

  據光明網報道,昨日上午,呂某因在濟南市歷下區十舜耕路口逆向行車,而被交警攔下處罰。經交警介紹后,呂某選擇朋友圈“集贊代罰”。據了解,“集贊代罰”是濟南開展行人非機動車違法整治行動的重要措施。自9月3日始,濟南歷下交警推出行人、非機動車違法“五選一”處罰管理模式。行人非機動車違法后可用接受處罰、朋友圈“集贊”、現場執勤、觀看教育視頻、手抄法規法條等任選其一。

  “處罰不是目的,保障大家安全出行才是最終目標,這才是這項工作的真正意義。”對於用朋友圈“集贊”代替部分輕微交通違法處罰的執法方式,不少地方已開展的嘗試引發社會廣泛關注。這種充滿人性化的創新執法方式是執法改革的方向,是交通執法目的的應有之義,是建共創共享交通環境的必然方向,應推而廣之來詮釋城市管理有序的“遠方與詩意”。但在一片叫好聲背后,也有人對“集贊代罰”的法律依據和執法效果提出擔憂。擔憂者多認為,這種毫無法律依據的執法方式既不能起到“懲罰一人、教育一片”的功能,也有將法律推向娛樂化的潛在風險。

  那麼,“集贊代罰”方式值得提倡嗎?這要從違法的查處處罰目的說起。在現實生活中,交通事故多是由不遵守交通規則、違法行駛等行為引發,而不少人卻仍舊抱著僥幸心理去闖紅燈、臨時違停等。如果這次違法不被交警處罰,行為人就可能還有下次違法行為。而傳統罰款、扣分等執法方式對違法者如隔靴撓痒,特別是對於輕微交通違法行為,傳統交通執法方式因宣教功能式微而無法擊中違法者的軟肋、切中交通違法亂象的要害,難從根本上消除交通安全隱患。縱觀形形色色的交通事故各有各的誘因,但人們對交通規則缺乏敬畏是主要原因所在。

  對法律心存信仰與敬畏,方能舉止有度。交警部門用“集贊代罰”,既能改善執法者與違法者之間的關系,也能有效改善交通環境。何況,不守規則就要丟臉朋友圈,也倒逼違法者深刻反省、換位體驗。即便“集贊代罰”執法方式有法律依據缺乏的短板,其卻以充滿人性化方式實現執法剛性。一方面如果說安全、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是城市的“臉面”,那麼文明安全的交通出行則是個人的體面。將違法行為發到朋友圈,將增加行為人對交通安全出行的認知。另一方面要求違法者在朋友圈“求贊”是程序公正的體現。既能為違法行為者親朋好友安全出行形成警示意義,也能改善交通執法者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

  執法人員的行為舉止關乎執法機關在群眾中的地位和形象,是丈量法治建設的標尺,也是對公民權利尊重與保障的集中體現。而落實“集贊代罰”這種以宣傳教育方式引導人們交通出行安全的執法方式,應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適用於輕微的違章違法行為,輔之 “體驗值勤”“現金罰款”等配套措施。同時,也要在執法操作中確保程序公正與法言法語規范使用,滿足群眾對司法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應該說,集中體現人性化善治理念的“集贊代罰”執法方式算得上是一種有益嘗試,期待社會能夠對其輕拿輕放。

(責編:仝宗莉、董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