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媒體報道,近日香港多個社交平台流傳一封信函,內容是一名曾經公開發表侮辱香港警隊言論的實習律師,其申請成為律師的認可資格遭到律政司反對。在香港律師轉正的道路上,律政司出具的不反對信件至關重要,這意味著,這名目無法紀的實習律師,其專業道路很可能走到頭了。
在律政司的信函中,此人被指用“惡言穢語”在社交媒體上攻擊香港警隊。本該是最講法律專業素養的律師從業者,卻將香港特區的法律視若兒戲,在實習期內干出這等有失專業水准的事,無視香港警隊為維護法治和社會秩序做出的貢獻和犧牲,用“罵大街”的粗口肆意侮辱警員及其家人。實難想象這樣粗鄙、荒唐之人,是如何走上法律從業道路的。如今,及時發現並將其攔阻在律師之門之外,實在是維護香港法治和正義精神的必要之舉。
法律在全世界都代表了正義的秩序。作為法律從業者,律師可謂是這個秩序的維護者。在香港律師認可儀式上,高等法院法官往往會寄語新任律師維護正義和法治的責任。作為法治社會的重要基石,法律從業者應當秉持專業守則和中立態度,盡自己的專業知識捍衛香港的法治和秩序,維護社會的和諧安寧,而絕不是走法律罅、散播謊言、為虎作倀、搞亂香港。
正如香港特區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所言,“法律是要促進社會大眾的福祉”。而如今, 少數人惡意制造禍亂,正在毀掉香港的前途和700萬市民的福祉。正因如此,唯有止暴制亂、恢復秩序、彰顯法治,方能還香港市民以天朗氣清。同為香港法治的重要基石,香港警隊一直在朝著這一目標努力前進,這正是香港各界,特別是以公益最大化為目標的公務人員、公營機構和律師等專業人士應該看齊的榜樣。
公權為公,理當中立,不能任性。香港一些掌握公權和為公眾服務的機構或人士,如果違背中立原則和專業精神,縱容、支持甚至充當亂港分子,到頭來隻能是玩火自焚、自作自受、自毀前程。因為他們違背的不僅是法律和專業規定,也是自己曾經許下的誓詞諾言,更是香港百年的城市品格。捧著一份遍布污痕的職業履歷,必然難以在這座城市生存發展。
香港的繁榮發展離不開秉公專業的治港者,同樣,任何目無法度、叫嚷暴力的亂港者必將被香港社會所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