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身份信息被人冒用,失主豈能成“苦主”

張炳劍

2019年08月22日08:15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身份信息被人冒用,失主豈能成“苦主”

身份証丟失,被人冒用身份開通了5個號碼,發現后去辦理注銷卻被拒絕,失主反倒成了“苦主”。據紅星新聞報道,8月15日,在北京一家網絡公司工作的王先生,因工作需要,准備辦理一張移動卡,結果發現自己的身份証已開通了5張電話卡,因名額已滿,無法辦理。但事實上,王先生對這5張憑空冒出來的電話卡毫不知情。

據了解,這些卡是由一家名為北京艾寶益程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持他丟失的身份証辦理的。隨后,王先生報了警,並在警察的指導下來到營業廳辦理注銷業務,卻被告知這5個卡號為上述公司持他身份証開通的,即便他本人持有效身份証件,也無法將其注銷,需要他聯系開卡公司,通過公司進行注銷。截至目前,這個冒用王皓身份証的公司仍處於無法聯系的狀態,當地運營商對此也未給出明確的解決的辦法。

運營商這樣的規定顯然讓人不能理解,有點“甩鍋”的意味。首先一點,當初在王先生本人不在場且無授權的情況下,為何僅憑他的身份証就能由他人辦理?再一點,如今明知這5個號碼是他人冒用王先生的身份証開通的,王先生本人要求注銷,為何不行?這種“寬進嚴出”的做法,在筆者看來,顯然有違常理。

對此,運營商給出的答復是公司對此有相應的規定,只是不方便告知王先生具體的內容。這就更令人匪夷所思了,到底是什麼規定,居然連消費者都不能告知?這看起來更像是一種推責的敷衍答復。

我們不妨來看看國家工商總局對此的做法。針對近年來身份証丟失被人冒用注冊公司的現象層出不窮,國家工商總局發文明確規定,身份証被冒用登記注冊公司,可以立即撤銷。

身份証丟失后被冒用辦手機卡與登記注冊公司,在本質上來看應該是相同的。那麼對冒用他人身份証辦手機卡的情況,運營商也應該負起主動糾錯的責任。

況且,該運營商“關於用戶個人信息收集、使用規則的公告”中也明確:“如用戶拒絕依法提供個人有效証件以及真實身份等信息,或冒用他人的証件,或者使用偽造、變造証件,我公司有權不提供服務或終止服務。”

雖然我國不斷加碼對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力度,但現實中仍存在保護不力的情況,尤其是在身份証件管理體系不太科學嚴謹的情況下,很多人都遭遇過“被通緝”“被結婚”“被貸款”等尷尬的事情。

當然,從目前來看,當發現身份証件被冒用后,當事人一般可以通過相關途徑尋求幫助,要求相關部門恢復、更正、清理與自己無關的信息。但這一過程往往比較漫長復雜,甚至可能像王先生一樣,遭遇“求告”無門的情況,給生活帶來諸多的不便和麻煩。

對此,一方面,有關部門應該優化身份証件管理模式,並嚴懲冒用行為。另一方面,大家也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証,一旦丟失,要及時挂失,尤其要報警備案,避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

(責編:金鳴(實習生)、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