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逼人吃飯”,身邊的惡更不應該放過

高路

2019年08月08日08:03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逼人吃飯”,身邊的惡更不應該放過

  據澎湃新聞報道,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日前一審判決了一起強迫交易案。被告人石某某在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下沙)某小區以單元樓某房間為載體,開設了一家“食堂”,強行要求小區租戶到食堂交錢吃飯。規定一人70元,兩人80元,並明確即使不前往吃飯也要交納費用。據不完全統計,數十名被害人在該食堂吃飯至少376次,交易金額至少達26720元。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構成強迫交易罪,且屬共同犯罪,構成惡勢力團伙。

  “逼人吃飯”,其他類似的還有逼用黃沙水泥,逼用小區裝修服務小隊、水產市場的冰塊供應等等,有些小區打個牆孔也得找專人,自己找的不讓進小區。本案中的犯罪分子用的是明著逼迫的方式,而更多的則採用比較隱晦的方式,與物業私底下簽協議,隻此一家,別無分號。你不配合,別人就敢不給你好臉色,人和貨可能被攔在小區外面。

  這些事情,單個看案值都不是很大,但是影響卻相當惡劣。這些事情大多發生在市民身邊,與民生利益切身相關。坐地起價,首先傷害的是市民的利益。而且其採用的方式往往帶有暴力色彩,可以說,幾乎所有的強買強賣都是以暴力威脅為基礎的,不買就不讓進,你僥幸帶進去了,他也有辦法讓你不能用。沒有威脅,誰甘願受辱?沒有威脅,裝修公司會心甘情願吃下眼前的虧?還有,一般而言類似的強買強賣,背后都有利益輸送的影子,獨此一家,你不分點錢給人家,人家憑什麼讓你專賣,還對你的行為睜隻眼閉隻眼?

  因為強買強賣弄出糾紛,引發暴力事件,各地都有發生,幾乎成了一大公害了。這些年情況好很多,但仍然不時發生。正像法院認為的那樣,擾亂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除此以外更直接的影響則是市民的權利和安全指數。不說別的,一個小區大家花錢請來服務的物業結果與這些人勾結,不僅沒能好好服務業主,相反卻成了作惡者的幫凶,成為業主頭上的一把刀,這不是反客為主、引狼入室嗎?在這樣的小區安全又怎麼讓人放心,物業又如何擺得正自己的位置,又怎麼可能得到業主的配合?

  碰到這樣的事,應該拿出認真的態度對待,不能簡單地歸結為民事糾紛。表面看不管是賣盒飯還是黃沙,都是真實的交易,但所謂的買賣只是一層外衣,用以掩飾非法的行為,企圖逃避或者減輕法律的處罰。獨此一家,看起來是為了便於統一管理,其實是想坐地起價,謀取不當利益。

  更不能因為案值小,情節輕微就調解一下了事。這些身邊的惡偽裝得好,有很大的隱蔽性,這就導致往往投訴不充分,維權不積極,發牢騷的多,敢說不的少﹔忍口氣的多,下決心去維權的少。貴就貴點,大多數人抱著破財消災的心態,退一步海闊天空。這就要執法部門引起重視,零容忍對待每一起浮出水面的案子。這些案子背后很有可能有一個暴力性質的小團伙,也可能有一個利益輸送的協議,不管是從治安管理角度,還是從商業賄賂角度,真要介入調查還是能查出個子丑寅卯的。

(責編:仝宗莉、尹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