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報:推進婚姻異地登記 公共服務就該跟著人走

朱昌俊

2018年10月17日07:46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推進婚姻異地登記 公共服務就該跟著人走

  身份証異地辦理,婚姻異地登記,等等符合人口流動需求的公共服務改革,歸結為一點就是要實現公共服務跟著人走,而不是讓流動的人來被動“配合”公共服務。

  在今年3月的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全國政協委員、廣州市政協主席劉悅倫提交了《關於推動婚姻登記工作創新,實現規范化、信息化、人性化發展》提案。近日,民政部網站發布答復稱,將進一步推動歷史數據補錄工作、推動部門間數據共享、完善全國婚姻登記信息數據庫、推進公民身份信息核查和身份証號關聯等工作,指導地方積極開展異地婚姻登記試點工作。(澎湃新聞10月15日)

  民政部門對此政協提案的回復,所釋放的信號已很明確,那就是婚姻異地登記即將進入准備和試點階段。繼身份証異地辦理后,婚姻登記將是又一個實現流動化辦理的公共服務事項。

  據相關統計,2017年全國的流動人口為2.44億,其中有相當一部分屬於適婚人口。根據現行的《婚姻登記條例》,為了一紙結婚証,他們不得不到其中一方的戶籍所在地辦理。婚姻登記之於流動人口的時間、經濟成本,不可小視。而由於婚姻証件在房產交易、銀行信貸、合同簽訂、出國學習、工作、定居、落戶等方面的“捆綁”,人在外,登記卻必須回原籍的辦理要求,也已然給公民的正常生活造成諸多妨礙,不只是登記環節,婚姻証件的使用成本也在提升。

  時至今日,那些仍在堅守以行政地域為疆界的公共服務供給模式,已與高頻流動社會中人的需求,格格不入﹔無法通過“讓信息多跑”實現“讓人少跑”的公共信息流通現狀,也愈發滯后於互聯網時代的發展潮流。隨著身份証異地辦理的實現,婚姻異地登記已具備了更多客觀基礎,實在沒有理由止步不前。事實上,身份証異地辦理在實現前,也有著這樣或那樣的阻力,需要做這樣或那樣的准備工作,但隻要堅定方向,邁開步子,辦法就總比困難多。

  此次答復指出了當前婚姻異地登記的兩大客觀制約因素。一是法規障礙,現行婚姻登記條例仍規定婚姻登記要在一方戶籍所在地﹔二是信息障礙,主要是指全國婚姻登記信息化水平不高、全國婚姻登記信息數據庫不完備、部門間信息共享共核還未完全暢通,會影響異地登記的准確性。這些問題當然必須解決,但解決順序不一定要遵循先修法再落地的步驟。比如可以在加快部門間、地區間婚姻登記信息共享的基礎上,對於具備條件的地方先行先試,讓部分人更早受益。這樣的改革方法論,在諸多領域都存在,完全可以借鑒。

  加快推進婚姻信息的聯網和異地辦理,除了最表面的便民利好,還可能推動其他與公民個人信息相關的公共服務的流動辦理。因為身份信息、婚姻信息,都屬於公民個人的基礎性信息之一,許多建立在此基礎上的公共服務,過去受制於未能聯網的問題,隻能通過間接開具証明的方式來實現授權和信息確認。一旦身份信息和婚姻信息做到“一網打通”,很多公共服務事項就無需再“勞煩”各式証明。目前,民政部與公安部正就全國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接入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等問題進行技術方案對接,其進度和前景值得期待。

  身份証異地辦理,婚姻異地登記,等等符合人口流動需求的公共服務改革,歸結為一點,就是要實現公共服務跟著人走,而不是讓流動的人來被動“配合”公共服務。置於當前社會背景下,這些舉措將帶來諸多的社會溢出效應,比如,助推城鎮化,弱化戶籍限制,穩固人口流動紅利,等等。

  朱昌俊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