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報:期待電商法助力反逃稅

張智全

2018年10月09日08:30  來源:法制日報
 
原標題:期待電商法助力反逃稅

  電商法把提供發票作為電商經營者應盡的基本義務,在客觀上起到了堵塞稅收漏洞的積極作用,既有助於找准反逃稅的切入點,更有助於提高反逃稅工作的效率

  雖然電子商務法(簡稱電商法)距離明年1月1日正式實施還有近三個月時間,但已提前讓那些不開發票而逃稅的電商經營者感到了寒意。根據電商法第14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應當依法出具紙質發票或者電子發票等購貨憑証或者服務單據。”盡管根據此前的有關法規,經營者應向消費者提供發票已有明確要求,但是此次電商法以法律形式對此作出明確,無疑對於電商商家帶來了巨大震動(10月8日《北京青年報》)。

  作為我國電子商務領域的首部綜合性法律,電商法的主要目的在於促進電子商務產業的健康發展。需要指出的是,電商法中有關電商經營者必須提供發票的剛性規定,必然會給那些不向消費者提供發票而借此逃稅的電商經營者套牢緊箍。也正因此,公眾對電商法的實施有了一個非同尋常的“溢出期待”,期待電商法的實施能不斷釋放反逃稅的潛在正能量。

  眾所周知,依法納稅是電子商務交易的基本前提之一。一些在平台上銷售商品或服務的個體經營者之所以不願意向消費者提供發票,表面上看由於其本身可能沒有進行工商登記,無法獲取正規發票,但實際上是因為逃稅的利益驅使。盡管此前相關法規明確要求電商經營者應當依法申報納稅,但由於缺乏必要的處罰標准,不少電商經營者便揣著明白裝糊涂,以致不向消費者提供發票成了電商交易逃稅的主要手段。這不僅有損稅收的法定公平原則,更助長了電商交易逃稅的歪風,其危害不容小覷。

  實事求是地講,電商法要求電商經營者必須向消費者提供發票,並將此作為電商經營者應當承擔的法律剛性義務,其初衷除了堵塞稅收漏洞外,更多的考量是為營造公平的電商競爭環境。

  公眾之所以寄希望於電商法關於電商經營者必須提供發票的這一硬性規定成為反逃稅利器,主要在於這一法律剛性義務所包含的衍生價值和派生功能,完全可以和反逃稅形成良好的契合。尤其是在當前不少電商經營者將不提供發票作為主要避稅形式、導致電子商務稅收大量流失的語境下,電商法把提供發票作為電商經營者應盡的基本義務,在客觀上起到了堵塞稅收漏洞的積極作用,既有助於找准反逃稅的切入點,更有助於提高反逃稅工作的效率。

  古語雲,“法嚴人思善”。堵塞電商交易稅收漏洞,既有賴於技術手段的完善,更有賴於法律強有力的威懾作用。即將實施的電商法不僅對電商經營者作出了必須提供發票的硬性規定,而且還對拒不如實申報納稅者明確了嚴厲的處罰標准。特別是電子交易的相關証據稅務機關可以隨意調取的硬性規定,更是讓企圖不開發票而逃稅的電商經營者無處遁形。顯然,電商法不僅能依法規范電商經營活動,更能有效釋放出反逃稅的潛在正能量,不論是對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還是對防止稅收的流失,都大有裨益。

  當然,防止電商交易稅收的流失,絕不僅僅是電商經營者提供發票就可迎刃而解的問題,還需要稅務機關在嚴格執法方面久久為功。如此,電商法才能真正承載起反逃稅的民意期待。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