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中小學校園禁用手機,立法先行

陳進紅

2018年08月02日07:59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中小學校園禁用手機,立法先行

青少年學生玩手機已經演變成為一個社會話題,法國這次發大招了。近日,法國國民議會通過一項在幼兒園、小學和初中校園禁止使用手機的新法令,即使是休息時間也不例外。這也是法國2010年立法禁止學生在課堂上使用手機后再度加強相關法規。

這一新聞出來,讓很多中國學生嘆為觀止,我們玩個手機頂多就是被責備或是被沒收,放在法國居然就違法了!其實不僅在法國,英國教育標准局已於2012年宣布,禁止中小學生攜帶手機進課堂。

過度使用手機對青少年的危害就不必贅述了。中小學生使用智能手機,已經嚴重困擾著課堂管理。如果從通訊聯絡上來講,目前很多學校都配有校園通等設備。所以,大部分中小學在校規中都明文規定,不准帶手機進校。而校方所用的方法無非是這幾種:突擊檢查,發現后收繳代管等﹔開家長會,由老師對家長正面引導。

但在實際管理中,屢屢爆出扎眼的新聞。比如學校安裝屏蔽儀,誤傷周邊居民不能打電話﹔而家長們對於該不該給中小學生配備手機也常發生分歧,河南信陽高中一學生手機被沒收,父親疑酒后趕來打傷老師﹔更有甚者,去年河南某中學在操場上當眾舉行手機銷毀大會,幾十部從學生沒收來的手機被扔進水桶,用錘子猛砸砸爛。學校工作人員說,帶手機到學校不交給老師,一旦被發現就要銷毀:“家長都很配合,一切都是為學生好。”

這種“錘子思維”管理方式,隻能激起學生更大的反感。違反校規是一回事,學生私有財產也必須受到保護。當校方、學生、家長為到底該不該帶手機屢屢發生沖突,是時候該從立法層面解決這一問題了。

而事實上,這幾年,國內專家學者甚至是人大代表呼吁立法禁止校園用手機的聲音也不絕於耳。用法制思維建設現代學校管理章程,讓學校有一個可以參照執行的法理依據,讓家庭爭論有一個法理指導范文。

法國教育部長布朗克說:“這是針對二十一世紀的科技化潮流制定的法案。的確,應該對未來的科技保持開放的心態,但是這不代表我們應該全盤照收。”當前網絡場景化信息傳播方式使得未成年人和家長的主動選擇性差,更需要通過立法來保護。立法禁止學生帶手機進校園,可以讓校方管理上有法可依,處理此類事件名正言順,可以培養學生遵守法律的意識,減少師生間由於手機引起的沖突。

走到立法這一步是果斷還是矯枉過正,當然看的是效果。手機只是一種工具,它和許多現代科技一樣是一把雙刃劍。而顯然,手機不可能完全從孩子們的世界裡消失,這就如同治理青少年進網吧一樣,解決這一問題需要社會、學校和家長共同努力。

時代和社會在發展,每代人的成長環境都不相同,立法層面規定在校園內禁止用手機,只是用一種法律強制手段保証了學校教育環境的秩序,給學校管理有法可依,但真正把孩子從手機上吸引到課堂之上,歸根結底靠的是提高教學本身的吸引力。科技在進步,教學的方式方法也必須跟上時代的步伐,否則禁了手機,學生一樣可以在下面畫小人、開小差、聊小天。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