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趙晚報:“外婆”改成“姥姥”,“外甥”該改成什麼

賈志勇

2018年06月22日08:56  來源:燕趙晚報
 
原標題:“外婆”改成“姥姥”,“外甥”該改成什麼

  6月20日,有微博網友爆料稱,上海小學二年級語文課文《打碗碗花》,原文中的“外婆”全部改成了“姥姥”。有網友找出去年上海市教委的答復:“姥姥”是普通話語詞匯,“外婆”屬方言。消息一出來,網友炸開了鍋!(6月21日《北京晨報》)

  對此,多數網友給出的觀點是,“姥姥”才是方言,而且按《辭海》解釋,是北方方言,“外婆”才是標准的書面語。在我國歷代習慣裡,父系和母系一直分得非常清楚,古書裡,凡是出現母系親屬,一般要在前面加一個“外”字,其解釋為“外,遠也”,也就是說,對於一個孩子來說,母親相對於父親這邊,是屬於外嫁而來。於是才有了外公、外婆,或者外祖父、外祖母這種稱呼。

  在中國歷史文化典籍如《史記》、《漢書》中,對於母系一脈的表述均為“外家”,西漢末年最大的問題就是外戚把持朝政。倒是“姥姥”這種表述,在眾多古書中幾乎從未出現過,隻有民間才會有這些稱呼。

  由此看,上海市教委的上述答復,該有多牽強,多麼“其來無自”。依照上海市教委的邏輯,那麼那首廣為傳唱的歌曲《外婆的澎湖灣》,大概就像網友調侃的,該改為《姥姥的澎湖灣》了。

  筆者感覺到的稱呼習慣是,當稱呼“姥姥”“奶奶”“姥爺”“爺爺”時,一般都是當面口頭直接稱呼,而“外婆”“外祖母”“祖母”“外公”“外祖父”“祖父”,一般是向第三方轉述時的稱謂,以及比口頭稱呼相對正規的書面語中使用。

  但是,無論是稱呼或寫成“外婆”還是“姥姥”,都應該尊重地方用語習慣,因為地方性的東西往往才最具有民族性,而“隻有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如此,那年春晚節目上趙麗蓉的一句台詞“我練,我練,我練你奶奶個纂兒”,才會讓人捧腹。因為“……你奶奶個纂兒”,是生於上世紀四五十年代的老婆婆、老太太們常挂嘴邊的口頭禪。而強把“奶奶”改成“祖母”,味道就全變了。

  所以,上海小學課本中擅自將“外婆”改成“姥姥”,以及給出的相關理由,都是不靠譜的。非要強制執行,大概就要把“祖母”一律改成“奶奶”,“外公”一律改成“姥爺”,甚至“外賣”都要改成“賣賣”。而“外甥”“外甥女”,又該改成什麼呢?

(責編:董曉偉、黃策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