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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吊孙救猫”,父母该怎么办?

蒋萌

2020年01月08日16:57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外婆吊孙救猫”,父母该怎么办?  

背景:一栋老旧居民楼外墙,7岁的小男孩浩浩(化名)身系长绳,站在5楼阳台的外婆和舅舅拽着绳子另一端,将其吊着放下,为的是救一只被困的小猫……这是1月5日下午发生在四川南充蓬安县城的一幕。据目击者介绍,救猫过程大约持续10分钟。万幸的是人和猫都平安。社区干部得知此事后,已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南方都市报发表张贵峰的观点:正像许多网友指责的,“为了救一只猫,竟然置小男孩的安全于不顾”“万一出事了怎么办”“孙子不是亲生的,猫才是亲生的”……而孩子外婆事后也承认,“想起来还是后怕,以后再也不干这种傻事情了”。对于此事,笔者仍觉得,不能仅止于“批评教育”,还需进一步严肃追究相关监护人、熊家长的法律责任。“让7岁孩子悬空救猫”虽侥幸未造成严重后果,但无疑明显违背了“最有利于被监护人”原则,明显属于一种可能“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行为,完全可以依法撤销剥夺相关监护人的监护资格。进一步看,如果我们将这种“把未成年人置于高度危险状态”也视为一种虐待行为的话,那么除了“撤销其监护人资格”,恐怕还可以进一步依法追究相关监护人的违法甚至犯罪责任。如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虐待家庭成员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刑法》:“对未成年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作为监护人的外婆,不仅没有及时意识到“7岁孩子悬空救猫”的高度危险性,而且愚蠢地要求孩子去实施这样的危险行为,无疑理应也必须依法严肃追责。只有这样,才不仅能更有效地保护当事孩子今后身心安全和健康,也有助于“以儆效尤”,让其他类似的“熊家长”有所警戒,避免再做这种违法蠢事。 

小蒋随想:儿童意外伤害事故往往是孩子不懂事、以身犯险,家长粗心大意、不当回事引发。一旦悲剧发生,家长肝肠寸断、追悔莫及。本例让人大跌眼镜之处在于,孩子没有“调皮捣蛋”,反而是外婆主动置小男孩于危险中,还说“我当时也没有多想,我有把握才敢这么做的。”“没有多想”却“有把握”自相矛盾,更加引发网友质疑。如果说老人“一时糊涂”,小男孩的舅舅为何也同意这么干?记者了解到,后者是聋哑人,所以没有得知他的想法。对此,也请围观者理性,就事论事,不要对残障群体产生偏见。还有一个细节耐人寻味,“浩浩硬塞给记者一个橘子让记者剥开吃,随后又赶紧依偎到外婆的身旁。”可以看出,浩浩很善良,有礼貌,和外婆亲。就此,或许不能全盘否定这个家庭的教育和亲情氛围。事情已经发生,如何妥善处理,怎样对孩子更有利,才是最值得人们关注的。严惩外婆和舅舅,会给这家人投下阴影。转移孩子的监护权,更要慎之又慎。从现实角度,继续让外婆和舅舅照看浩浩恐怕不妥,浩浩的爸爸妈妈应当承担起养育浩浩的责任。必须承认,每家都有自己的难处。但是,努力克服困难也是生活的必修课。为人父母者不要“为了养家,忽略孩子”。减少儿童“被留守”,管理者也要多上心。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 。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责编:段星宇、董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