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新型学徒制应成“现代工匠”孵化器 

张西流

2019年08月08日08:24  来源:燕赵晚报
 

记者近日从浙江省人社厅获悉,浙江制订出台了《浙江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鼓励企业大规模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增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方案将学徒的对象从“新招用职工”扩大到“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职工”。方案明确,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还可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8月7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新型学徒制”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国际社会,“新型学徒制”是解决青年就业问题,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成为国际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趋势之一。德国、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均广泛开展了“新型学徒制”,形成了各自的经验和发展态势。可见,浙江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既是同国际职业教育趋势接轨的必然要求,也是创新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的具体举措。

事实上,新中国成立以来,学徒培训一直是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之一。上世纪80年代,中国引进了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开展了一些试点工作,这便是“新型学徒制”的雏形。早在2014年8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并制订了工作方案。同时,第一批参与试点的共有1180多家单位,其中包括20个地级市、26个行业组织、55家企业、510所高职院校和572所中职院校。

近几年来,各地区、各院校在试点过程中取得了一定经验。比如,在教育部通知下发之前,广东省中山市就已经制订了相关的工作计划,在7所中职学校和2所高职院校中开展“新型学徒制”试点,并在部分学校及企业探索“英式新型学徒制”教育模式。又如,在“新型学徒制”基础上,安徽省滁州市探索“订单培养”模式,由政府财政“买单”,所有中职生免除学费;在教学的同时,让学生能在企业进行实训,并根据企业的用工需求,及时进行课程调整;待到毕业时,学生就能直接进入企业工作,无就业之忧。特别是,泰州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了“园区-企业-学院”合作办学理事会,共建“产、学、研、培、创、赛”深度合作平台,“新型学徒制”在打通学生就业“最后一公里”的基础上,着力培养更多“现代工匠”。

换言之,要推进“新型学徒制”,使之成为“现代工匠”孵化器。首先,发挥好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各自优势,积极探索实践“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同时,紧紧围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这个核心,实现学校培养与企业用人的有效衔接。特别是,鼓励企业与参训职工协商一致,灵活调整工作时间,保障职工参训期间应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只有持续推进“新型学徒制”,才能培养更多“现代工匠”,让“工匠精神”薪火相传。

(责编:李仪泽(实习生)、仝宗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