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地鐵上吃喝,不因外國人而例外

高路

2017年04月11日09:00  來源:錢江晚報
 
原標題:地鐵上吃喝,不因外國人而例外

  對於這樣的行為,我們隻能理解為這是惡意的挑舋,是一種帶有特權意識的宣示,它的目的,不在於破壞規則,而是想制造超越法度的規則。

  幾個老外在上海地鐵11號線裡擺開桌子,大吃大喝,旁若無人。

  雖然照片裡展示的細節很刺目,總體來說,公眾的反應還是比較克制的,多以“不文明行為”論之。這種體現在老外身上的不文明行為,這幾年也多次發生了,但就其動機而言還是有區分的。有些屬於習慣問題,類似中國人到國外餐館去喜歡大聲講話,並非刻意地挑戰當地規則。這種不文明行為引導一下就可以,沒必要上綱上線。有些屬於素質問題,需要批評教育。

  而有些不文明行為則滿含惡意,比如上海地鐵發生的這一幕,就跟風俗習慣、文化差異一點關系都沒有,無論在哪個國家,都不會允許有人在地鐵車廂裡擺開桌子用餐的,何況是一群人。地鐵本來就擁擠,連站的位置都是擠出來的,哪有地方容你大擺宴席,你是吃飽了喝足了,可是多少乘客的正常通行被你阻礙。無論語言文化有多不同,這點常識也是應該有的,也不管你多木訥,別人的厭煩已經不加遮掩了,作為客人,這點察言觀色的能力也該是有的。再餓,下了車再吃,難道這點時間都等不了?

  對於這樣的行為,我們隻能理解為這是惡意的挑舋,是一種帶有特權意識的宣示,它的目的,不在於破壞規則,而是想制造超越法度的規則。所以,我們自然不能用簡單的不文明行為歸類。上海地鐵已經回應,根據《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第十一條規定,乘客“不得在列車車廂內飲食、大聲喧嘩”。“守則”作為新修訂的《上海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配套規范性文件,也與新版“條例”同步施行。不過,上述乘客守則不具有法律約束性,因而也沒有具體的處罰規定,隻能在道德層面批評教育。

  可這是批評教育能解決的問題嗎?這跟罰酒三杯,笑臉相迎有什麼區別?人家嘲弄了你的規則,難道還要讓人嘲弄你的處罰嗎?地鐵公司沒有處罰權,可以請管理部門處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地鐵公司可以拒絕這樣的乘客,旅游部門可以納入失信名單。

  重要的是,要給外界清晰的信號,在中國就要守中國的規矩,守中國的法律。寬容是對善意的寬容,文明是對文明的回應。在中國,長著一張外國人的臉仿佛就自帶光環,現在情況好了很多,但一些人骨子裡仍然有種優越感,這種莫名其妙的優越感給了一些人想超越社會和踐踏中國法律的沖動。最典型的是幾年前上海高架橋上幾名老外集體小便那件事,他們身處鬧市,小便時正對著車來車往的高架橋。這肯定是不文明行為,可是僅此而已嗎?一個人憋不住,難道一群人都沒憋住?

  刻意與惡意的背后,是畸形心理在作怪,我們不能縱容這種行為。高架橋上小便那件事,上海警方及時介入,找到了車子也找到了肇事的人,取得了比較好的效果。正是通過一起起具體的案子、具體的處罰、清晰的尺度,才將原本模糊的信號傳遞出去,才讓規則和底線清晰起來,這種經驗值得上海地鐵借鑒。

(責編:董曉偉、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