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湖南郴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紀檢監察室開出一份問責意見單,通報一名員工早上9點在辦公室喝牛奶。此前,貴陽市第一人民醫院普外二科護士馬某君在南明區御庭軒餐飲店打麻將,被紀委檢查組發現,院方要求馬某君做出書面檢查,同時扣罰其3個月績效。
這兩起案例一經傳出,便由“茶杯中的風波”,迅速演繹為“輿論場的風暴”,質疑聲如潮。有認為監管部門小題大做,純屬高射炮打蚊子﹔也有質疑相關規定不近人情的,比如網友說:“喝水和喝牛奶有什麼區別嗎?上班不讓喝水嗎?”
孰是孰非,如何裁決?相關部門也許委屈,他們並未權力越界,而是按規操作。早在2014年,貴陽市就出台規定,“公職人員不許在除家庭以外的公共場所進行打麻將等類似活動”。無獨有偶,郴州高新園區也曾出台方案,規定員工工作時間不能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整治“精神不振,不遵守工作紀律,上班遲到早退,開會玩手機、講小話、打瞌睡”。於此而言,無論那名護士還是那名喝牛奶的員工,被處理似乎並不冤。
既然如此,為什麼有那麼多網友力挺被處理者,進而非議開出問責的相關部門?這實則折射出三方面的價值沖突。
其一,公眾對相關規定不夠了解,更談不上理解。如果相關報道再完整一些,公眾掌握的情況更充分一些,能夠厘清事情的來龍去脈,並體會到相關規定出台的時代背景,也許就會多一些理解,而不會那麼激動了。
其二,公眾對處罰是否合理產生了疑問。禁止員工工作時間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確有必要,但是總不能連牛奶都不能喝吧?正如有學者所稱,強調工作紀律同時,更要對於員工基本的生活、生理上的需求,有充分的保障和滿足。
其三,公眾對相關部門處罰過嚴嘖有煩言。護士非工作時間打麻將,多大的事呢,居然被扣罰3個月績效,未免過於苛嚴。有律師認為,醫院扣罰績效涉嫌違反勞動法相關規定。誠然,處罰不能任性,更不能違法,否則就難以服眾。
近年來,一些地方的處理規定常常引起爭議。比如,去年10月,福建省寧化縣委縣直機關工委通報兩名教師因在佔道經營的攤點買菜。再比如,上班說武漢方言,武漢青山區4名員工被罰款﹔山西某學校教師放假后到酒店AA制聚餐,被通報批評……這些案例都或多或少引發了輿論的質疑。
問題出在哪裡?“全面從嚴治黨”就是要全方位、全覆蓋,落實八項規定、從嚴約束公職人員,當然不應該有例外。但如果小題大做,動輒問責,就可能制造新的不和諧,也無法維護制度尊嚴。特別是一些處罰規定不夠科學合理,在落實中又走形,搞得人人惶恐,就更值得商榷了。
我們常說好經不能念歪,現在看來,一些地方和單位自行立規,算不算好經也得打個問號。不念歪好經,更不能出台劣經,在與民意共振中尋求科學治理,才不會招致公眾詬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