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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報:“變味實習”何以屢屢上演

吳應海
2015年11月03日00:50 |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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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變味實習”何以屢屢上演

  記者收到一名女職學生家長熊女士電話,她的女兒小朱2005年在南昌女職就讀航空管理系,2006年底,其女兒被學校安排到秦皇島的一個浴室實習,家長不同意。結果,學校聽說小朱不去實習,就讓她簽了自動放棄實習的書面說明。之后,小朱考上了導游証,自己找了一家旅游公司實習,但學校教務處老師卻稱她沒有參加學校統一安排的實習,能不能參加畢業統考不好說,讓回家等消息,之后便再無回音,小朱直到現在也沒有拿到畢業証。(《信息日報》11月2日)

  近年來,在校大學生、中職學生被學校逼著去某一特定單位、特定崗位實習的新聞不時出現,有些崗位甚至涉危、涉“黃”,讓人根本無法接受。而當有學生或家長進行反抗時,學校便使出“不聽安排就不發畢業証”的殺手锏,強迫學生就范。

  “變味實習”何以屢屢上演?究其原因無非兩種,一是學校與企業之間存在著利益交換,學生去企業實習,學校從中獲得不菲的回報。二是地方引進的重點企業或納稅大戶面臨“用工荒”,政府主動服務上門,協調高校、中職學生輪番前往實習,以解燃眉之急。

  不可否認,如果能把實習工作做到位,顯然是一個多贏之舉。但從已經曝光的多起強迫學生實習事件來看,一般是人不分專業,一律去某一生產流水線工作﹔有的甚至安排到與所學專業風馬牛不相及的營業性娛樂場所工作﹔更有甚者,要學生像機器人一樣從早到晚加班加點工作,此情此景,怎不令人擔憂和憤怒。

  變味實習的存在,不僅嚴重侵害學生權益,讓大學、中職教育縮水變形,更損壞著教育形象乃至政府形象,負面影響非常大,必須加以遏止。因此,有關部門有必要對此亮“紅牌”,還應制定嚴厲的懲罰制度,讓違規者在高昂的違規成本面前不敢胡來。比如關於中職學生的實習,國家早就印發了《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學校不得安排學生到酒吧、夜總會、歌廳、洗浴中心等營業性娛樂場所實習。但就是有人無視這一規定,如果誰違規就罰得誰“鼻青眼腫”,估計很少有人會如此膽大。

  吳應海(知名時評人)

(來源:北京晨報)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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