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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宰客事件到次生事故,誰最該反思?

2015年10月08日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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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從宰客事件到次生事故,誰最該反思?

  10月4日的青島市善德燒烤店宰客事件發生后,青島市北區物價局10月6日對該店下達罰款9萬元等處罰。青島官方10月7日宣告,青島市北區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人停職檢查,對該區物價、旅游等部門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即日起,青島市旅游局、工商局、物價局、公安局等聯合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拉網式市場秩序大檢查,大整頓。青島市消保委發布《關於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聲明》,對涉事燒烤店宰客行為作出嚴厲譴責。(10月7日澎湃新聞網)

  青島市善德燒烤店宰客事件中,涉事游客提供的錄音顯示,事發時,善德燒烤店老板要求卷入此事件的互不相識的兩位涉事游客,按照每隻蝦38元付費,違背了點菜時宣稱的每盤38元的約定。不僅如此,燒烤店老板還宣稱,蛤蜊、扇貝也分別按個計價,如果涉事游客拒絕配合,拖過當晚12點,還會要求當事游客支付所謂的加班費。這位老板甚至訴諸暴力威脅。

  如果此事件停留於這樣的事實層面,燒烤店老板的行為已經觸及違法犯罪的邊緣,涉嫌敲詐勒索,強迫交易。一個燒烤店的老板為什麼膽敢如此肆無忌憚的行事,難道對於監管部門沒有絲毫的畏懼?某種意義上可以認為,這個老板事發時相當自信,篤定其做法,根本不會有監管部門給予干預。他的底氣來自哪裡?

  當然,霸道、狂妄行為從來就不鮮見。離奇、離譜行為出現在個體身上,不足以說明一個地方的監管、執法環境,服務水平就一定低到什麼程度。國內外很多優秀的旅游城市,有著較為完善的監管執法環境,服務游客的服務響應水平也很高,就是這樣,也難以避免“燈下黑”式的問題。

  真正讓此事件引發輿論強烈關注,並形成一致質疑的轉折點,來自於青島當地監管執法部門的介入。青島當地110接到涉事游客報警,出警到現場,卻宣稱管不了消費價格糾紛,還說“這家飯店,前一天晚上也發生了兩起價格糾紛”,建議游客聯系工商部門。當游客聯系到當地物價部門,物價部門給出的答復是已經下班,無法處理。這三家部門的推諉,讓涉事游客進一步陷入困境,隻能按照店老板的報價,交錢脫身。

  之所以說當地有關部門的介入,會成為事件的轉折點,是因為介入前,燒烤店老板所為只是個體行為,但有關部門荒誕式的推諉,就表明宰客行為某種程度上獲得了監管者的許可甚至縱容。

  事情發展到這個環節,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媒體較為深入引爆輿論的情況下,公眾輿論一致發表對燒烤店及青島市當地有關部門的譴責,並且已經出現對作為知名旅游城市的青島的旅游環境、待客風氣、管理水平的抨擊。從危機管理的角度看,遲至10月5日晚間,留給青島市有關部門解決問題、回應輿情的時間已經不多。如果當地能夠加快事件處置,查清並公布事件的更詳細細節,對前期處置不當的有關部門和值班人員給予處罰,仍可能部分的挽回惡劣影響。

  令人驚愕的是,青島市、北區兩級有關部門后續介入此事的方式,是像擠牙膏一樣,輿論壓力每大一點,就介入再深一點,沒有做到嚴格依照法律而快速有力的查處,沒有雷厲風行一步到位,相反還釋放出若干曖昧不明的信號。

  10月6日,青島市北區物價局宣布要對善德燒烤店給予九萬元處罰,還宣稱進行下一步處罰,但媒體記者同步查實的情況是,這家燒烤店的招牌已經拆除,老板已經聯系不上。這意味著,物價部門開出的九萬元罰單,很可能根本找不到落實對象,收不回一分一毫。青島工商部門對媒體放出的信息是,“目前涉事商家壓力較大,沒法營業,已關閉店鋪”,這似乎流露出某種同情之意(言外之意是燒烤店老板成為輿論批評的受害者)。《北京青年報》10月7日的報道提及,青島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石主任還說,“這件事對所有經營者都起到了教育的作用,‘在此時此刻,沒有青島哪一家飯店敢再推出38元一隻的海蝦’”——按照這樣的表述,“這件事”似乎變成了一件好事。

  終於等到十一長假結束前的最后一天、善德燒烤店宰客事件發生后的第四天,青島官方才如夢初醒般的下達進一步的嚴厲處罰,對之前行動不力的一線部門給予停職檢查等處理,還宣布要在該市范圍內開展拉網式大檢查大整頓。這番行動相比之前顯得很有力度,但來得實在太晚。青島市有關方面似乎仍沒有意識到,事情拖到10月7日,已經對青島這個城市的待客口碑、旅游城市形象造成了無法逆轉和短期修復的嚴重傷害。有關部門行動姍姍來遲,延遲和浪費的時間之長,暴露出的危機應對意識之遲鈍,在國內外類似事件也是不多見的。

  青島市善德燒烤店宰客事件,性質惡劣,涉事燒烤店受到大額罰款及吊銷經營証照等處罰完全合理。但這樣一起個別事件,居然在短短幾天時間裡,一步步發酵,成為重大輿情危機事件,讓涉事游客寒心,讓圍觀網友瞠目,讓城市形象受損,在未來很長時間內都必然成為公共管理、危機管理領域的典型負面案例,青島市有關方面應就此開展深切檢討——不能簡單的將這一連串的問題、影響,都歸咎於監管執法部門的麻木、推諉和拖延。如果僅僅是執法一線失靈、失調,一個城市更高層面的市場監管、輿情管理等主管部門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事發后的第二天、第三天,又在哪裡,做了什麼?有關方面真的看重城市形象和口碑嗎?如果是的話,付出了什麼樣的努力來解決問題,為什麼放任個別性的宰客事件催生出如此令人難堪的“次生事故”?拉網式市場秩序大檢查,大整頓為什麼非得拖到事發第四天?

  文/鄭渝川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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