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聖軒:拿獎金與起訴城管委並非“吃肉罵娘”

向市城管委舉報2929起“車窗拋物”違法行為,除收到部分獎金外,隻收到市城管委信訪辦的一次信訪回復,市民楊某很是不滿,要求市城管委對其每一起舉報逐一作出書面回復,並將市城管委訴至法庭。(9月15日新華網)
引文中楊先生拿了33600元舉報獎金,還將城管委告上法庭,這在很多人看來十分不解,甚至有些人認為這種行為是“吃肉罵娘”。在筆者看來,這位楊先生顯然沒有將獎金作為最終目的,而是真正地履行了一名市民的監督義務,並且盡到了維護城市文明的責任,希望通過自己的行為為自己的城市、家園盡一份力。但是,當他發現城管委並沒有對自己的努力作出回應,並對那些不文明的行為進行懲處時,顯然獎金並不能成為“封口費”。而作為責任主體的城管委的所作所為,則凸顯了一種既想博眼球、得政績,又不肯付辛苦、出真力的病態思維。
城管委“監”而不“管”,工作作風急需轉變。作為城市管理的責任主體之一,城管委一直以來並沒有得到廣大群眾的認可與支持,特別是近年來“城管”二字,已然成為“欺壓”百姓的代名詞。這一次,城管委能夠站出來向“車窗拋物”不文明行為宣戰,本身是值得肯定的。但是從文中我們可以得知,雖然做了很多宣傳,群眾也積極響應,甚至已經花費了大量經費對舉報人進行了獎勵,但是,究其根本目的而言,並沒有真正地達到。特別是在核實、查找和懲處這些最終環節,完全與剛開始的種種表現大相徑庭,可謂是虎頭蛇尾,讓人不得不懷疑這又是一次轟轟烈烈的“作秀”。
整治不文明行為,是所有居民的責任,也是順應了百姓意願的行為,如果不能一鼓作氣,而是讓群眾感覺“被忽悠”了,以后又還會有誰肯響應政府號召呢?可見,作為政府部門必須言必行、行必果,一味的標新立異搞活動遠不如踏踏實實的解決實際問題。
城管委舍“難”求“易”,懶政思想要不得。文中提到,僅楊先生就舉報了2929件“車窗拋物”問題,但得到城管委的答復是“但在查處車窗拋物違法行為時,郵寄的告知函及執法文書,未得到回應或被退回﹔部分車主收到了告知函和執法文書,也不主動到專班查証並接受處罰”。面對這個答復,大家稍微動動腦子就可以想象出來其症結所在。
回答楊先生一個人即便再麻煩也不過一封信的事情,但如果每件舉報都處理,那就是2929件事情,而城管委顯然“聰明”的選擇了前者。但是,城管委顯然忘記了這個活動的初衷是與不文明行為作斗爭,而絕非糊弄舉報人了事。同時,作為一個行政主體,面對問題、困難第一時間想的不是如何解決,推動社會文明進程,而是如何“應付”舉報人、知情人,很難想象一個滿腦子為失敗找借口的城管委有多大的決心去為社會服務。
言及於此,既想做出政績又不肯吃苦出力是不現實的,與其找出千般接口搪塞舉報人,不如踏踏實實做好每項工作,真正拿出誠意來解決問題。隻有如此,才能政府有政績,百姓有滿意!
稿源:荊楚網
(來源: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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