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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辣評:竊書不算偷?

吶  言
2015年08月06日03:59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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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人公孔乙己在咸亨酒店裡,面對別人對其偷書的質問,喃喃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這是魯迅所著的《孔乙己》裡“竊書不算偷”的典故,幾分迂腐、幾分自嘲躍然紙上。

  不久前,現實生活中竟也發生了一起真人版的知識分子竊書事件。女碩士胡某從自己工作的某北京高校圖書館陸續“拿”走近400套古籍,這些書多為清代、民國時期古籍,其中不乏保存完整的極為珍貴的善本。經在古舊書網站上拍賣,賣得百余萬元。

  整樁事件令人痛心,值得反思。

  先說胡某本人,利用職務之便,隨意將古籍帶回家,並販賣牟利,侵害了單位公共財產,踐踏了社會之於高校、高校之於其本人的信任。其法律意識之淡漠,可悲、可嘆。

  此外,胡某將竊來的珍貴善本輕而易舉地通過舊書網站與網上書店銷售,渠道之暢通也令人驚訝。網站不問貨源渠道,隻看書籍珍貴與否。試問,如果不建立起必要的監督與責任追究機制,此后類似事件是否會再次發生?

  當然,高校圖書館管理中出現漏洞也當反思。公共圖書館對於善本的管理是極其嚴格的,讀者借閱需要經歷層層關卡,但嚴格不僅應針對讀者,也要針對內部工作人員,唯如此,才能避免監守自盜。

  記得一次去高校圖書館採訪,工作人員整理珍貴古籍時,滿是愛意與珍惜,並因擁有其他圖書館沒有的古籍而感到榮耀。細細想來,這才是一名圖書館工作人員對古籍應有的態度。

  竊書也算偷,當引以為戒。


  《 人民日報 》( 2015年08月06日 17 版)

(責編:潘旭海、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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