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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八木:被私了的780萬就是個騙局

2015年06月14日08:24 | 來源: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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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圖八木:被私了的780萬就是個騙局

  存在銀行自己企業賬戶裡的一筆780萬元的貨款,卻莫名其妙被別人取走。找銀行,銀行不管。幾經周折,公安部門作為刑事案件立了案,而且把冒領巨款的人抓到了。這下可以皆大歡喜了吧,沒曾想結果竟然是人財兩空。(6月13日《央視焦點訪談》)

  河北農民老楊存在深圳市農業銀行的錢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取走,銀行竟然宣稱自己沒有責任,不管不問,這銀行還真是“弱勢”得不行啊。如果有人用假的存折取走銀行的錢,不知道銀行還會不會如此“低調”。看到這樣不負責任的銀行,作為文明人,我不想問候他們的親人,隻想請相關職能部門早日介入解決問題,再不能讓這種不把儲戶的錢當回事的事情再次發生,要搞清楚,離開了儲戶,你銀行屁都不是。

  銀行自己被騙了錢卻要儲戶負責已經夠奇葩,真沒想到這深圳市公安局經偵局的辦案人員比銀行更奇葩,可以說他們是個“天才”,在抓到犯罪嫌疑人后沒有通過當地檢察機關來進行立案,竟然私自打電話給受害者,讓受害者和犯罪嫌疑人一起來談判。這是談判就能夠解決的問題嗎?還是這辦案警察本身就是和這犯罪嫌疑人是一伙的,他到底是在幫受害人還是在幫助犯罪嫌疑人?

  如果說深圳市公安局經偵局的辦案警察不懂法律,可能說不過去,不懂法律的警察也不可能讓他們去辦經濟案件。但如果說他們懂法律,那麼他們私自給受害人打電話,讓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進行私了的事情就值得推敲了。他憑什麼隻給受害人兩條路來選,而不公開走法律程序,真的是為了能夠讓受害人追回多少錢算多少錢嗎?如果他真是在幫受害人,就不會再出現后面犯罪嫌疑人反悔后還能走出公安局的事情了。

  我們再來梳理一下事情的經過,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沒有按法律規定走法律程序,而是打電話找來受害人與犯罪嫌疑人進行談判,在沒有對受害人的權益採取任何保障的前提下,讓受害人主動撤銷案件,當受害人楊家父子簽下了撤銷案件的申請后,情況急轉直下,犯罪嫌疑人謝金來反悔,連承諾的300萬元也不願返還。而此時案件已經被撤銷,深圳市公安局經偵局還把犯罪嫌疑人放了,楊家父子完全走入了一個由犯罪嫌疑人與公安局經偵局辦案人員設定的騙局之中。

  一是老楊父子是在2003年9月24日到深圳市公安經濟犯罪偵查局報的案,直到2004年5月28日才取完証后正式立案。這個案子不復雜,為什麼要那麼長的時間?最大的問題是為什麼立案后直到2012年才開始通緝犯罪嫌疑人?中間拖了9年之久,這到底為什麼,問題在哪裡,難道不是有人在有意地拖延時間嗎?

  二是這個案件深圳市公安局經偵局是按合同詐騙罪來立的案和通緝犯罪嫌疑人的。筆者不是法律人士,不知道這裡有沒有貓膩。但為什麼在犯罪嫌疑人落網后不是通過檢察機關來進行公訴,卻要由辦案民警私自給受害人打電話讓他們和犯罪嫌疑人私了?犯罪還可以談判?這辦案人員又憑什麼列出那樣兩個選擇讓受害人選,這到底合不合法?

  三是深圳市公安局經偵局憑什麼私自將犯罪嫌疑人給釋放了?謝金來作為被通緝的詐騙犯罪嫌疑人,好不容易才被抓到,他們說放就放了?依據是什麼?到底合不合法?在老楊父子重新找他們時,他們卻借口案件已經被申請撤銷,他們不再管了,請問這個撤銷申請合法嗎?

  綜合以上所述可以看出,從犯罪嫌疑人謝金來被抓住開始,這個騙局就已經開始了,謝金來的被抓,完全就是設定好的一個騙局,主要就是想把老楊父子騙到深圳來,再騙他們簽訂下撤銷案件的申請。他們從開始壓根就沒有想過要還老楊父子他們一分錢,這個騙局就是由公安局經偵局辦案人員具體執行的,至於后面有沒有幕后黑手在指揮,這還需要相關部門去嚴查。

  在老楊父子簽訂下撤銷案件的申請書時,這個騙局就已經結束了,因為隨著案件的撤銷,詐騙犯罪嫌疑人謝金來已經不再是通緝犯了。這才是這個經濟詐騙案件被冷藏9年以后重新拾起來的真正原因。至於老楊父子在撤銷案件后再去找辦案人員說理,他們能夠理這對倒霉的父子才怪。這個案件折射出來的問題很嚴重,相信隨著央視《焦點訪談》曝光之后相關部門一定介入嚴查,並給民眾一個合理的交待。

  稿源:荊楚網

(來源: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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