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增選”如何才算真正“去官化”?
1月1日,兩年一度的兩院院士增選工作啟動,明確要求“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原則上不作為院士候選人”。專家認為,類似張曙光等官員競選院士的現象可以受到限制,但按此規定,大學的校長也無法再成為院士候選人。(1月8日《東方今報》)
正所謂“術業有專攻”,學術與仕途,既然是兩條完全不同的路徑,自然難有交集,更不會殊途同歸。從這個意義上說,兩院院士的增選,首次明確將處級以上官員排除在候選人之外,未嘗不是向學術屬性的回歸。往年官員高管們紛紛競逐院士的跨界場景,看來不會再次重演。
應該說,將學術與仕途之間涇渭分明的加以區隔,這道“防火牆”當然不是憑空而降。現實中,學術的行政化,權力對於學術的干擾,其實違背了學術發展的客觀規律。由此而生的學術GDP,甚至學術造假現象,更是極大的影響了國內的學術發展與聲譽。讓學術的歸學術,院士增選的過程向“官而優則士”的現象說不,釋放的當然是積極信號。可以設想,當官員不再具備參評院士的資格,不能依靠手中的行政權力與資源去謀求學術上的好處和稱謂,學術環境和氛圍無疑將更加純粹,學術評價與院士增選的過程也將有望更加公允。
不過,假如認為院士增選隻需將官員拒之門外,行政權力對於學術的影響力便被徹底消除,院士增選便能回歸學術評價本身,而不再受行政權力與資源的支配,的確也有些過早樂觀。事實上,處級以上官員不得作為院士候選人,僅僅是在院士的入口去官化而已。國內的院士體制本身其實有著深厚的行政體系淵源。例如,國務院規定,中科院院士享受的醫療、乘車方面的工作待遇相當於副部級。不僅如此,在國內等級分明的學術體系中,院士無疑位於最高端,其在各類評審、申請各類重大課題時的優勢,可以說有目共睹。各地方政府和院校更是給院士開出優厚的津貼、年薪和安家條件。
不難看出,院士本身已然是一種高高在上的行政級別,不僅享有諸多行政資源,更因此而獲利頗豐。如此背景下,院士增選的入口,卻力圖脫離這一體系,不受行政力的影響,向具備一定行政級別的候選人說不,實在是個自相矛盾的悖論。行政主導下的院士體系,究竟多大程度上能去官化,也就仍然需要打上個問號。
此外,“學而優則仕”已然將學術之路導向仕途,優秀學術人才當上院長、校長的更不在少數,那麼,假如這些人的學術貢獻與水平達到了院士的層次,被排除在院士候選人資格之外,又是否公平,恐怕也值得商榷。事實上,國外大學校長當院士的並不在少數,香港科技大學校長便於去年便獲選美國工程院院士。隻不過,相比國內院士所對應的副部級和含金量,已有一百多年歷史的美國國家科學院,不過是一家民間機構,是科學家的自治組織。作為非官方、低調的個人榮譽,自然不必也無需淪為行政附庸。而單純的學術評價機制,反倒可以輕裝上陣,並讓這一榮譽本身更顯分量。
基於此,院士增選“去官化”當然不錯,但僅僅是向官員候選人說不,其實還遠遠不夠。唯有院士體系實現獨立,不再依附行政資源,院士才算真正“去官化”。
文/武潔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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