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體報道稱天津市體育局欲以舉重奧運冠軍呂小軍為籌碼同河南省體育局交換女排新星朱婷,雖然最終雙方未能“成交”,但這一事件引起人們對體育界“人才交流”的廣泛關注。
有資料顯示,“人才交流”最早出現在1987年的第六屆全國運動會上,此后歷屆全運會,運動員交流的規模漸漸擴大。1996年,當時的國家體委出台了《全國運動員交流暫行規定》,改此前的參賽戶籍制為注冊制,因全運會而“人才交流”的大門就此打開。
“人才交流”初衷是好的。長期以來,各省區市均形成各自的優勢項目,為避免可能出現的人才浪費,運動員交流的做法確實在優化資源配置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時間推移,面對“老東家”疑似“讓賽”、明碼標價的“人口販賣”等副作用逐漸顯現。
十運會和十一運會,國家體育總局先后兩次發文對“制度漏洞”進行限制和補充規定,以規避違規操作的發生。到了十二運會,國家體育總局對運動員交流政策更是大幅調整,比如提前3年確定以人才交流參加全運會的隊員等。
或許正因提前3年確定交流運動員的規定,2017年全運會東道主天津此時開展對朱婷的追逐,可以理解為布局全運。作為東道主的一面旗幟,女排豪門天津隊若能在家門口奪得全運會冠軍,意義重大。而近年來,昔日的“八冠王”天津女排面對崢嶸並起的對手,卻漸漸失去了必勝把握,若能引進潛力巨大的主攻手朱婷,無疑會提升隊伍的整體實力。據悉,因此對朱婷展開“追求”的省市,並不止天津一家。
歸根結底,還是人才難得讓避免人才浪費的制度變成了“人才交易”的借口。據爆料,“人才交流”的行情甚至已形成標准,諸如全運會金牌30萬元、銀牌8萬元、銅牌4萬元、一個全運積分1800元的標價,讓高水平運動員異化成了商品,也暴露了錦標主義的短視。
改善某項運動在一地的發展,僅僅依靠引進高水平運動員相當於“輸血續命”,而唯有引進先進科學的訓練方法、建設后備人才培養的機制才算實現“自身造血”。道理說來簡單,但在錦標主義和政績考量面前,短期效益總會備受重視,相比於朱婷的去留,這或許更值得人們深思。
《 人民日報 》( 2014年05月27日 2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