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期2014年1月17日

■中央組織部負責人答記者問

    問:請您介紹一下為什麼要修訂《干部任用條例》?

    答:隨著改革開放進程的不斷深入,近些年來,干部工作面臨的形勢任務、干部隊伍狀況等都發生了很大變化使得《干部任用條例》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新的要求。本著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的精神,中央決定重新修訂並頒布《干部任用條例》。

    請您介紹一下修訂后的《干部任用條例》有哪些主要內容和特點?

   答: 修訂后的《干部任用條例》有以下幾個顯著特點:一是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把加強黨的領導與發揚民主結合起來。二是堅持好干部標准,樹立科學發展、以德為先、注重基層的用人導向。三是堅持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是堅持從嚴管理干部。五是堅持有效管用、簡便易行,優化程序、刪繁就簡。

    修訂后的《干部任用條例》在改進完善民主推薦方面有哪些新措施?

   答:一是對民主推薦進行合理定位,由選拔任用的初始環節調整為第二個環節,將推薦結果由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改為“重要參考”。二是進一步改進民主推薦方法,以利於正確集中民意,提高民主質量。三是完善了參加民主推薦的人員范圍。

    問:中央一再強調從嚴治黨、從嚴管理干部,請問修訂后的《干部任用條例》是如何體現這一要求的?

    答:主要有以下新措施:一是明確規定有跑官、拉票行為的干部和“裸官”等不得列為考察對象。二是對干部任職前公示的時間、內容等進行了規范。三是規范了被問責干部的重新任職。四是進一步充實了“十不准”紀律要求。五是加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全程監督,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的行為進行嚴厲查處,嚴肅責任追究。

    問:最后,請您談談中組部對貫徹落實修訂后的《干部任用條例》有什麼具體部署?

    答:中組部將於近日專門發出通知,要求各級組織人事部門務必要高度重視學習宣傳貫徹工作,認真抓好組織實施。要把《干部任用條例》納入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和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任職培訓的必學內容,作為組織人事干部業務培訓的常規教材。要突出各級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和組織人事干部兩個重點,集中一段時間抓好《干部任用條例》的學習培訓,促使領導干部熟悉和帶頭遵守《干部任用條例》,組織人事干部精通和嚴格執行《干部任用條例》。[詳細]

■讀編往來

人民網要聞部出品
本期責編:李琪(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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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選拔,“公道”方能得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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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新《條例》中釋放出明確的信號,提出干部選拔任用的基本原則是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將“裸官”“跑官”“病官”徹底從干部選拔任用中剔除出去。

十二年磨一劍,新《條例》做了哪些“加法”?

新版《條例》是在2002年中央頒布的《干部任用條例》基礎上修訂而成。新版條例篇幅增加三分之一,達到12000余字,在內容上做了不少“加法”。這些加法體現出中央對干部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也體現出鮮明的時代特點。[詳細]


+1:任人唯賢,以德為先

在2002年《干部條例》的基礎上,新《條例》將對官員品德操守的考察提升到首要位置。除了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總體原則外,還特別提出以德為先的干部選拔任用原則。


+2:規定破格提拔必須從嚴

對破格提拔情形的詳細規定,是新版《干部任用條例》中最大的加法之一。新條例詳細規定了什麼樣的人員可以破格提拔,又對破格提拔情形作出規定,還提出:破格提拔干部必須從嚴掌握,不得在任職年限上連續破格,不得越兩級提拔。


+3:對考察對象列出負面清單

考察黨政領導職務擬任人選時,新《條例》列出了“負面清單”,如:群眾公認度不高的﹔有跑官、拉票行為的﹔配偶或子女移居國(境)外的﹔受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影響使用的等等,將“裸官”將被排除出領導干部擬任人選之外。而2002年版條例中沒有規定。[詳細]


+4:詳細規定4項考察側重點

在2002年版《干部任用條例》中,僅籠統規定為:考察黨政領導職務擬任人選,必須依據干部選拔任用條件和不同領導職務的職責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績、廉,注重考察工作實績。而新版做出了考察注重4個方面的詳細規定。


+5:官員復出有了剛性“門檻”,用人失察要追責

與2002版《條例》相比,新版《條例》對免職官員復出做出了嚴格的剛性規定: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和因問責被免職的黨政領導干部,一年內不安排職務,兩年內不得擔任高於原任職務層次的職務。同時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按照影響期長的規定執行。[詳細]


+6:任職回避“升級”至地市,突出實績競爭

關於公選,新版《條例》也增加了一些規定,比如,公開選拔縣處級以下領導干部,一般不跨省進行。並強調:公開選拔、競爭上崗應當科學規范測試、測評,突出崗位特點,突出實績競爭,注重能力素質和一貫表現,防止簡單以分數取人。[詳細]

新《條例》一出引熱議,網友持續“點贊”

社會發展催生新《條例》,選官用人跟著時代“跑”

在選人用人上,我黨走過了跑官要官、用人唯親、火箭提拔、以分取人等彎路,新版《干部任用條例》的出台目的是為貫徹十八大以來中央精神,把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標准落實到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去,在舊版《條例》已經難適應時代發展需要的背景下,新版《條例》為科學民主的“選好官”提供了政策保障。[詳細]


新條例一大亮點——“裸官”禁止提拔讓貪官夢碎

這幾天的最熱點當屬一個“裸”字。陝西省委黨校副校長秦國剛,因不雅照而成為輿論的又一眾矢之的,他裸的是身體。而更多的裸官,則因中共中央的“紅頭文件”可能帶來的與拔擢擦肩而過,或暗自神傷,或另作打算,他們裸的是身家。而可怕的是那些尚未與情婦反目,依舊滿口仁義道德、滿腹男盜女娼者,他們白天衣冠楚楚,夜裡赤身裸體,你能奈其何?”[詳細]


網友稱贊:讓選拔好干部“不跑偏”

●網友“奮斗的魚魚”:《條例》直擊干部選拔任用各種“潛規則”,對不正之風“亮劍”,對官場頑疾下“猛藥”,真正讓選用干部“不跑偏”。
    ●網友“一粒米兒”:多年來,選拔干部“唯GDP”論,以至於GDP淪為某些黨員干部的“政績枷鎖”。新《條例》不唯GDP選干部,不讓老實人吃虧,不讓投機鑽營者得利,讓更多的實干型、為民型干部脫穎而出,進而引導黨員干部多做穩增長、惠民生、促和諧的事。
    ●網友“study875”:此次條例修改,很多內容讓人眼前一亮,讓人看到了中央整頓吏治的決心,尤其是對“裸官”的新規,是一劑猛藥,把裸官關進籠子,打到了他們的“七寸”。
    ●網友“丁小白”:不能指望一項規定,一個制度的出台就能解決所有問題,規章和制度的生命力在於執行。[詳細]

    專家呼吁:保障新規執行力,防止政策制定與執行“兩張皮”

中央黨校教授張希賢分析,全面深化改革最關鍵的就在於人的選用。選官新規出台后,就要以更加嚴厲的“違規查處力度”,保障權威性和執行力,“不能出現政策制定、執行‘兩張皮’,不能讓制度成‘紙老虎、稻草人’。”[詳細]

亮劍官場潛規則,“伯樂”能識“千裡馬”

    干部選出來、用起來,最根本的要靠科學有效的制度機制。選人用人越是重要,就越要用制度來保証﹔干部工作越是復雜敏感,就越要用制度來規范。而新修訂的《干部任用條例》為選拔好干部提供了堅實有力的制度保証。[詳細]

新《條例》是官場選拔人才的“制度伯樂”

新《條例》充分體現了黨的十八大對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的新要求,把好干部“二十字”標准和建設高素質執政骨干隊伍的目標要求體現在了內容中,把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與全黨的階段性目標緊密結合,是今后官場選拔人才的“制度伯樂。”

    留出了進一步探索、創新、實踐的空間

訂后的《條例》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過程中的一些值得研究的問題,留出了進一步探索、創新、實踐的政策空間。比如,在考察方式的確定上,既充分肯定並沿用了傳統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又提出了綜合量化分析方法等新做法,為考實考准干部提供了方法上的新途徑。


堵住了選任制度漏洞,使干部選拔嚴謹科學

修訂后的《條例》破解了長期困擾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初始提名問題,使干部選拔任用的啟動工作有章可循﹔對干部工作的熱點、難點問題作出了更加剛性的、更富有操作性的規定,細化了具體要求,嚴密了相關程序,使公開選拔、競爭上崗、破格提拔等工作更加嚴謹科學。

    注重積極的社會價值導向

修訂后的《條例》除對以德為先的原則、道德修養的要求和官德考察的規范等作出規定外,還特別強調崇尚實干的導向,如首次把“在關鍵時刻或者承擔急難險重任務中經受住考驗、表現突出、作出重大貢獻”、“在條件艱苦、環境復雜、基礎差的地區或者單位工作實績突出”作為干部破格提拔的條件,無不體現了面向一線、面向基層、面向實干的用人導向。[詳細]

我們常說“公道自在人心”,而在干部選拔的問題上,隻有做到“公道”才能贏得人心。新《條例》從源頭上堵住了官場不正之風的“風口”,切斷了腐敗的源頭,期待它的執行能夠為我國選拔出更多的優秀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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