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理工MBA考場上的“電波疑雲”
2014年1月初的MBA招生考試中,北京一家名為智恆知藝術培訓中心的考試培訓機構涉嫌通過考前發放無線電作弊器材、考中傳送考試答案等方式,組織部分考生哈爾濱理工大考點作弊。事發后,有關部門對作弊考生進行了嚴肅處理,哈理工2015年MBA招生工作被叫停。[詳細]
百余學員接受作弊培訓,“保過價”4萬8
4個月前,一些培訓機構紛紛打出MBA考試保証通過的廣告,報出4.8萬元的高價。記者撥通了十幾家培訓機構的聯系電話,對方均承諾通過率90%。記者咨詢的一家培訓機構招生主管直言不諱的講,“保過”的秘密,就是利用無線電器材作弊報答案,如果主觀題分數太低,就要“提分”,提分靠的是所謂的“關系”,而打通關系,靠得是錢。
“作弊電波”何止一個?
在1月4日上午的MBA考試結束后,記者繼續搜索考場周圍的無線電頻率。讓人大吃一驚的是,在另一個頻率裡,居然又冒出來一個完全不一樣的聲音,也在播報著考試的答案。經過聲音與試題比對,記者發現這段聲音播報的是“201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全國統一考試”的政治題答案。看來問題不僅僅出在MBA考試。 [詳細]
哈理工被查實“三宗罪”,教育部:“絕不姑息!”
此次集體作弊案件引發廣泛關注,教育部和公安部門介入調查,相關工作組12日進駐哈理工,初步確定該校在作弊事件中存在違規與社會機構發生業務聯系、違規到外地確認考生資格、存在監管漏洞等三項違規行為。教育部表示,對此事涉及的教育系統機構和人員,一律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絕不姑息。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詳細]
近年來大型考試集體作弊現象屢次發生,作弊者的作弊手段越來越“高明”,利用無線電、高科技工具傳送答案甚至串通監考老師為考生“助考”,收取高價的費用。在多起考試集體作弊案件中發現,無線電作弊已經悄然形成了一條產業鏈。
近期作弊大案盤點
■2014年1月7日:西北師大考點破獲三起利用無線信號作弊案件,涉案6人,設備20多台。
■2014年1月2日:吉林省公安廳現場抓獲參與考試舞弊以及接受考試舞弊咨詢的考生26名。
■2013年12月10日:湖北荊門警方摧毀一條覆蓋全國20余省、涉案價值千萬余元,專門生產、銷售考試作弊器材的犯罪鏈。
■2013年6月:高考結束后,湖北鐘祥三中藝術體育考點發生圍堵事件,起因是收繳作弊儀器引起部分考生不滿。
涉案者多為高學歷或網絡高手,教師參與其中
分析此類考試作弊案件時發現,涉案者有的擁有高學歷,有的是網絡技術高手。如鐘祥案販賣高考舞弊器材的人是剛剛邁入大學校門不久的大學生,而銷售舞弊器材的上線,有一個是在職教師。學生、老師本應是自覺維護高考公平公正的重要人群,卻參與高考科技舞弊活動,為了追逐利益而道德淪喪,這是一個嚴峻的社會問題。
圖暴利鋌而走險,形成作弊產業鏈
一個“橡皮擦”接收器,制造商成本價不過40元,售價也僅為70-90元。通過網絡購買的高考答案,每門課程的價格為20000-30000元,打包賣給考生,每人收取12000-20000元,而一個發射器可以向數十個“橡皮擦”發送信號,其暴利可想而知。有關部門發現,這類案件以團伙作案為明顯特征,舞弊技術升級,手段十分隱蔽,已形成招攬客源、購買設備、組織答題、選取傳送點、傳送答案等“一條龍服務”作弊產業鏈。
違法成本低,最高判三年
考試作弊案件,罪行認定主要有兩種: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和非法生產、銷售間諜專用器材罪和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真正打擊處理的多為第二種。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非法生產、銷售間諜專用器材罪最高刑罰為3年有期徒刑。高額的犯罪利潤和極低的犯罪成本,導致越來越多的人敢於以身試法。[詳細]
高考、四六級考試、研究生考試、各種資格考試,有考試的地方,都可能有作弊在發生﹔無人值守電台、無線電對講機、隱形耳機……諜戰片中的高科技設備,在考場發出一道道挑戰公平的“作弊電波”但他們頻頻得手不禁讓人有如下疑問。
疑問一:考場裡試題是如何泄露的?
湖北省無線電監測站監測科科長高峰透露,考試泄題一般有兩種方式:考試前泄題,比如運輸環節出現錯誤,但考試前泄題較少﹔目前主要還是發生在考試中泄題,如考生拍攝完試卷通過無線電信號將試卷傳送出考場,還有多家作弊機構串通合作。
疑問二:傳輸的答案從何而來?
考試作弊機構收到泄題的無線電信號后,立即組織專門的人合作做出答案,再通過無線電信號把答案傳送給考生。傳送答案的無線電信號分為兩種方式,一種是通過語音播報的方式傳送答案,一種是通過數字顯示方式傳送答案。不同的作弊機構通過不同的無線電頻率來傳輸答案信號,因此答案呈現的方式不一樣。
疑問三:屏蔽設備為何攔不住電波?
高峰介紹,無線電波頻率范圍廣,手機信號只是其中的一種,相對容易被屏蔽。無線電作弊信號使用的頻率范圍很廣,目前無線電委員會的屏蔽設備能屏蔽掉大多數作弊信號,但也有少數功率比較大的作弊頻點還不能被屏蔽。
疑問四:線電作弊屬何種違法?
據了解,中國目前沒有設立專門的“考試舞弊”罪,但是在刑法中,針對考試舞弊行為,及相關的各類行為主題,都能找到相應的懲罰條款。據央視報道,專家表示,幫助考生作弊,在考場外送傳呼機、對講機,都構成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其他主體還可能構成瀆職罪。 [詳細]
教育部2013年5月召開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對所有涉考違法違紀行為“零容忍”,絕不姑息、決不手軟。那麼如何才能徹底斬斷這條罪惡的舞弊產業鏈呢?
打擊作弊,需“重拳”“猛藥”
山西大學法學院院長張天虹表示,我國目前並沒有專門規范考試的立法,對考試作弊行為主要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教育部出台的臨時性規定等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和保密法定罪量刑。但這些處罰力度偏低,難以對作弊者起到震懾作用。應盡快完善考試作弊行為的法律規定,用法律武器來震懾舞弊者。[詳細]
加強誠信教育,克服功利性意識
其實,治理考試舞弊,最重要的是要廣大考生樹立一種尊重知識、尊重學習的態度。這種考試舞弊之所以有市場,是因為有些人總是存在一種難以克服的功利性的心態。“以小見大,見微知著”。一個人的素養其實就是通過他平時的一點一滴細小的行為表現出來的。[詳細]
教育事業,要杜絕人情“潛規則”
作弊案的最大症結,不在於考場檢查不嚴格,也不在於無線電屏蔽技術有盲區,而在於教育腐敗在一些地方愈演愈烈。一些人上下其手、內外勾結,把考場變成了買賣上學名額的“商場”,從中尋租牟利,也養肥了越來越畸形的作弊產業。治本之策還在於監督和制約背后存在的教育權力,給公職人員參與舞弊行為套上法律緊箍咒,讓招考過程在陽光下運行。[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