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评:制售假劣口罩不是小事情,严惩不贷!

仝宗莉

2020年08月07日18:58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口罩的重要性,对于当下的我们,不言而喻。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目前这样特殊的时期竟然有人敢为了一己私利,不顾生命健康甚至安危,违背商业伦理、违背道德、违背良心制售假劣口罩。

近日,北京抽检发现市售的部分口罩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其中不乏标识为KN95的防护口罩,主打防PM2.5的防霾口罩;7月29日,云南公布对10批次非医用口罩产品的检测结果,主要问题同样是过滤效率和防护效果不达标;8月5日,河南通告15批次口罩不合格……面对制售假劣口罩的情况,除了严格监查之外,相关部门必须联动起来一查到底,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国家卫生部门、钟南山等专家一再提醒,预防病毒感染关键的一条就是“戴口罩”。小小的口罩,成为拦在我们和病毒之间,最便捷也最实用的“安全网”。“特殊时期,口罩是最好的礼物,送我N95续命的是真爱。”年初曾有网友如是说。如今,国内的疫情防控已经取得了决定性成果,“一罩难求”也已成过去。但在还没有取得决定性胜利的情况下,防疫防护物资不能出现任何问题。

对口罩质量不合格的原因,无论是厂家还是个人问题,无论是熔喷布还是聚丙烯改性料问题,无论是商标作假还是以次充好,必须从源头查起,全链条监管,把制假售假扼杀在摇篮里。对无视消费者安全,给疫情防控带来隐患,为私利破坏社会秩序的黑心商家,必须重拳出击,从严从重惩处。

对制假、售假、产品质量不合格问题,我国《刑法》《商标法》《价格法》等都有严格的处罚条例。2003年出台的《关于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等产品分类问题的通知》更明文指出,“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生产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用卫生材料,不具有防护、救治功能,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违法必究,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有关部门历来坚持严厉打击、顶格处罚,已经处置了大批趁火打劫的所谓“精明人”。对那些不法商家或个人,加倍吐出不义之财是应得的惩罚,锒铛入狱者不在少数。比如,6月19日,李东等3人涉嫌销售假冒3M口罩案一审宣判,获刑9到15年不等,并处罚金。

“预防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健康策略”。小口罩涉事不小,关乎民众健康大问题,关乎疫情防控大局面。只有它保质保量,我们才能安心走出家门,复工复产。

(责编:尹深、董晓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