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陕西西安的网友爆料称,某体育场贴出一则通知,内容是“足球场不能踢足球”。该球场门卫解释称,不让踢球是怕踢伤休闲遛弯的小孩,他知道规定不合理,但是只能执行。为了避免踢球伤人,就拒绝为足球爱好者提供场地,足球场管理方的做法引起争议。
足球场“不能踢足球”,跟“厨房里不许做饭,高速公路上不能开车”有一拼,都是荒诞不经的“黑色幽默”。按照门卫的说法,之所以不让人踢球,是因为之前有人踢球伤到了小朋友。这种管理措施显然是因噎废食,因为怕伤人就不让踢球,照此说来,很多运动项目都不适合开展,足球场、体育馆不如关门大吉。
足球是一项身体对抗性非常强的体育运动,比赛激烈时,运动员难免会发生肢体冲撞,造成身体受伤。此外,足球速度也快,近距离撞击力很大,场外观众也要保持安全距离,以免被飞来的足球所伤。在正规的足球场地比赛时,观众要坐在观众席上,用护栏、挡板等隔开,以此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有视频显示,涉事体育场内也有相关保护设备,但只用于正式比赛期间,对市民日常踢球没有限制,也没有工作人员的约束、管理,一旦他人入场,或靠近球场,就可能被误伤。而且,此类体育场本身就是市民休闲锻炼的综合性场地,除了踢球,还有很多市民在体育场内遛弯、跑步、玩耍等,有的就在足球场边上。
在足球场地完全敞开化、市民无间隔保护的情况下,踢球伤及他人的概率加大。在此类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除了当事人要赔偿伤者之外,体育馆方面也负有管理责任,需要承担部分赔偿。体育馆之所以会选择“足球场不能踢足球”,就是为了规避赔偿纠纷风险。不过,体育馆是公共场所,管理方此举有逃避责任之嫌。
事实上,体育馆可以采取更人性化的管理措施,比如实施错时踢球,规定踢球的时间禁止其他市民入内,等等。如此,就能满足市民的多元需求,皆大欢喜。而这对于管理方而言,花费不大,只是改变了管理策略,也容易办到。
此事也提示公共场所管理者,在公共场所对外开放一事上,需要摒弃简单粗暴的做法,采取精细化管理模式,只有这样,才能满足市民的多元化需求,适应时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