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教育部下发《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指出要提升高校学业挑战度,严把考试毕业出口,严格教育教学管理。同时明确严肃考试纪律,坚决取消毕业前补考等“清考”行为。事实上,教育部去年8月就曾发文要求取消“清考”制度,此后又在不同场合和文件中反复提及。这表明了教育部对此的决心,也折射出此举的难度和存在的阻力。
取消“清考”制度难在哪里?著名教育学者熊丙奇认为难在要处理一些遗留问题。比如,在大一、大二、大三期间期末考、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如果没有了“清考”机会,就无法毕业。这势必会引来学生、家长的担忧。
窃以为,有关职能部门应该清楚,这一切的深层次根源在于“有拼命的中学,必定有快乐的大学”“有快乐的大学”必定有“毕业前补考等‘清考’行为”。
据说:“去年华中科大18名本科生不合格转专科引起社会关注。而之所以让他们转专科,是因被淘汰后,如果要继续接受全日制高等教育,只能重新高考,填报志愿,才能被录取,为此,校方人性化地给他们提供转专科的后路。”
说实话,能进入华中科大这样一流高校的学生,在中学阶段肯定是尖子生,高考分数肯定很高……但其中有的学生进入这所一流高校后说变就变,一部分还不幸成为了差生,面临着休学抑或退学的窘境,这实在让人深感痛心。
笔者认为,这种现象的产生是由于我们的中学,究其原因是在以批量生产的标准化模式来替代教育对于人的心灵的滋润抑或灵魂的塑造。别忘了,教育是一种“慢”的艺术,拔苗助长式的教学并不利于学生的成长。
俄国科学家罗蒙诺索夫曾发现了“物质不灭定律”又称“质量守恒定律”,可概括为:“物质虽然能够变化,但不能消灭或凭空产生。”其实,教育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化学反应”,过程就是参加教育反应的各物质(反应物,诸如智力因素之记忆力、观察力、思维能力、注意力、想象力与非智力因素之需要、兴趣、动机、情感、意志、性格)的教育原子,重新组合而生成其他教育物质的过程。教育“物质不灭定律”之下,不能单纯用分数高低来衡量学生的水平,而是要考虑到人的全面发展。
面对当前中学教育普遍存在的应试教育倾向,这岂是一个取消大学“清考”措施所能解决得了的?“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南宋教育大儒朱熹的《观书有感二首》其一之后两句哲理的思考,如果追根溯源的话,之于热衷“取消‘清考’”者可能不无裨益。
所以,笔者认为,建议教育部以互联网为载体,在国家层面构建高考生良莠信息反馈机制,取消大学“清考”,宜先建立中学问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