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检察长家属打公交司机仍需释疑
背景:8月21日下午,河南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为公正处理“平顶山副检察长家属殴打司机”事件,暂停新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新军职务,责令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同日,当地派出所发布消息,因殴打他人,李新军的妻子岳某静被行政拘留14日并处罚款900元,其岳母杜某行政拘留13日并处罚款800元;公交司机娄某珍因公然侮辱他人被行政拘留3日。
新京报发表钢镚儿的观点:从时间线看,对身为检察官夫人的处理可能来得有些晚——事发时间是7月23日,可直到8月19日,李新军的岳母杜某被警方行政拘留,其妻子还没到案;她是在媒体报道、引发舆论热议之后的21日才到案。警方通报解释,7月30日,当事双方书面同意调解处理。后双方反复自行调解未果,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但公交司机称,事发近一个月内,没有见过当事人,更无人道歉,住院也是自己和公交公司承担的医药费。虽然李副检察长否认了干预一说,但对妻子迟迟不到案的原因却无法明确回应;再联系到其丈母娘2017年涉嫌故意伤害被拘留、逮捕,最终却被免予起诉一事,这些不免让人质疑。在该事件中,涉事两人对公交司机有殴打和拉拽。从视频看来,杜某双手叉腰、逼停公交车,而女儿把车停在公交车车头前方,两人上车对公交司机进行殴打。公交司机称,当时被拉方向盘、连手刹都来不及拉,也一直没有机会熄火。若这属实,那无疑是拿着全车人生命安全为私人纠纷陪绑。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今年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指出对于乘客实施“抢夺方向盘、变速杆等操纵装置,殴打、拉拽驾驶人员”等行为的,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并强调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也不得适用缓刑。当地将其定性为“殴打他人”而不是危害公共安全,或许也需要更多解释。这事显然应该依法处理,给公众以交代。
小蒋随想:注重家风建设,管好身边人,是中央对党员干部的重要要求。如果本案中的副检察长在这方面做得尚可,其家属起码应该懂法,发生纠纷应通过正当或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与他人上演“全武行”。然而,该副检察长的丈母娘2017年就因故意伤害被拘留、逮捕,后被免于起诉;这回又与女公交司机“干仗”,还把身为副检察长夫人的女儿叫来一起殴打他人,且扬言“我不怕犯法,见你一次打你一次”,更有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之嫌。施行暴力,不计后果,藐视法律,有恃无恐,让人惊愕,这是怎样的家风?偶然之中存在必然,某些偶然并非偶然。不说别的,仅从没管好身边人这一点,副检察长被停职就不冤,怪不得老婆“坑夫”、丈母娘“坑女婿”。何况,其在此次事件以及丈母娘2017年故意伤害案中,有没有“干预”,还需进一步调查。另一方面,本案的定性也引发讨论,这是单纯的殴打他人吗?此前,女乘客陈某荣掌掴海口30路公交车司机,虽未造成严重后果,还是被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本次事件中,一些情节(包括双方相互泼水,副检察长夫人开车堵公交车,殴打时有无妨碍公交车熄火、拉手刹、拉方向盘等)需要进一步明确。公众之所以关注此案,不单是因为当事人是副检察长的亲属,更是由于有关行径可能影响公共安全。厘清问题的关键,做出禁得住考量的处理,才能平息公众的疑问和焦虑。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 。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