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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主任“硕博论文抄袭”德不配位

蒋萌

2019年07月10日16:24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法院主任“硕博论文抄袭”德不配位

背景:媒体报道,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董岚,继博士论文被曝抄袭后,其在2002年1月上传的湖南大学硕士论文也被曝抄袭,总文字复制比52.3%,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42.6%,文字复制比最高部分达70.2%。

新京报发表与归的观点:近一年多来,湖南大学已经曝出多起论文抄袭事件。尤其近期被曝光的湖南娄底市政法委某科科长马晓慧、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董岚、益阳市委副书记黎石秋等人,这三位涉嫌抄袭者的身份有个共同点:均是公职人员。一些论文抄袭事件的处理过程,不乏当地纪委、监察委介入的身影,而这也都是有法可依的。《监察法》第十五条有规定,监察机关要对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进行监察。而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章第六条规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等行为,都在调查处分范畴。而论文抄袭,不仅有违学术道德,还直接违反了教育部法规,纪委监察委出面调查,师出有名。目前就公开信息来看,相关机构对此事的介入,仅董岚所在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7月8日对媒体有过“正在调查核实、目前尚无结果”的简单回应,其他部门的动作没有进入舆论视野。一边是媒体提供了诸多证据、舆论纷纷热议;一边是涉嫌抄袭者会照开、工作如常,且丝毫看不到当地有关部门对疑似抄袭事件有明显的动作,这种状态需要改改了。事实上,正是因为当事人的特殊身份,公众对这起学术丑闻的关注,还掺杂着对权力的审视。我们希望更加权威、更加有力的职能部门能够介入此事,尽快、从严、彻查这场学术丑闻。

小蒋随想:学位论文抄袭不光是学术不端行径,而且折射出严重的失信问题。如此取得的学历,难逃“假的真学历”质疑。这样的“问题学历(学位)”很可能会被教育机构撤销。这就算完了吗?公职人员卷入此类丑闻,群众必然有疑虑:这样的人担任公职,甚至身居要职,在工作中会不会也存在失信、违规行为?这样的猜想,恐非杞人忧天。退一步说,就算暂时没发现工作问题,但以“假的真学历”作为入职、升迁时的“敲门砖”和“筹码”,严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更严重的是,欺骗组织,德不配位。对这样的人该怎么处理,相信有关规定中有说法。依法依规惩处,当事人自食苦果,社会质疑才会消散,也将以儆效尤。但也要指出,如果某些单位消极调查、淡化处理,将会严重影响自身公信力。从严治党,整顿吏治,不容许“鸵鸟式处理”!从更深层次着眼,公职人员中不断出现“问题学历”,与入职或提拔中的“学历是金”也有一定关系。重视学历没有错,但学历不等同于能力,单纯的学历崇拜要不得。考核选拔干部必须以德为先,以真实才能和群众口碑为基础。这样,才符合实事求是原则,会让能力突出而学历普通者获得应有的组织肯定,一些人也不必琢磨“走偏门”。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 。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 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 客观、理性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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