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的述职述廉报告,本身就是一封举报信
青海省玉树州纪委监委近日对7起“文风”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了玉树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2017、2018年部分实施方案、局长述职述廉报告等材料存在雷同或照抄照搬的问题。
对公职人员来说,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不仅是每年的“必修课”,更是一件严肃的事。撰写报告的过程,除了能让当事人用心总结廉洁从政情况,反思工作好坏外,更能查漏补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减少和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就述职述廉的内容而言,由于不同单位所承担的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中心等的不同,报告内容必然不同,即便是同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职责分工、工作量和做事风格等不同,报告内容也不尽相同。
从玉树州纪委监委通报的内容看,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至2018年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局长在内的述职述廉报告,存在表述雷同、数字相同等问题,用巧合肯定难以解释,抄袭和照搬照套的“痕迹”、敷衍应付的态度很明显。身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连述职述廉如此严肃、重要的事项,都不能端正态度、用心对待,用“随意”代替“严肃”,用“走过场”代替“走心”,如此述廉报告,难道不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近年来,被媒体曝光的公文抄袭案例,并不少见,相关责任人也因此而受到处理,付出了惨痛的代价,真的是教训深刻、警钟长鸣。事实证明,看似捷径,能解燃眉之急的抄袭行为,实则是给自己“挖坑”。无论是从网上抄袭,还是照搬照套,虽然不能判定涉事者能力的高低,但态度和作风的高低立现。
与普通公文抄袭相比,抄袭述职述廉报告的性质更为恶劣。述职述廉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的重要一环,敷衍对待、弄虚作假,不仅会忽视问题,还有故意掩盖问题之嫌,更会滋生新问题、把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带来更多更坏的不良影响,看似轻松完成了撰写任务,实则是为自己的廉洁从政之路埋下了隐患。
无论抄袭者有什么样的理由,在述职述廉材料上走捷径、图方便,敷衍对待、弄虚作假,都是法纪意识欠缺、廉洁意识不强的表现,思想上、行动上都与党员干部忠诚廉洁担当的要求不符。在大数据的时代下,从网上抄袭、照搬照套等行为,犹如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终究会现出原形。
不要忘了,抄袭、照搬照套的述职述廉报告,本身就是封举报信。公文抄袭的“文抄公”们,该醒醒了。(白文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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