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网融合——生活垃圾减量化和资源化的模式与路径【5】

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 潘永刚 周汉城 唐艳菊

2017年04月14日16:01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7、推动五个方面的融合

(1)推动管理机制融合。“两网融合”首先是管理机制要融合。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把相关管理部门职能整合一起,组建新的主管部门,对生活垃圾全产业链进行统一协调和管理,如北京大城管。也可以采用政府联席会议(或领导小组)机制,建立由商务行政部门和城管行政部门主导,相关部门参与的政府联席会议制度(或领导小组),促进管理机制的融合,统一制订规划和政策举措。

(2)推动人员融合。商务部门和城管部门充分统筹,搭建“一岗双职”制度,鼓励环卫保洁工人同时兼职可回收垃圾的分类回收(或回收人员同时兼职环卫保洁),负责小区内废品回收、垃圾分类、台账记录、分类统计等日常工作。回收企业应当按市场行情接收环卫保洁工人收集的废品。一岗双职的环卫保洁工人,其回收行为,应当按商务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有关要求进行规范化操作。

(3)推动物流融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推动环卫清运和回收物流两块运输资源的融合,利用环卫清运车辆运送可回收物,尽可能调整、优化环卫清运线路,与再生资源物流线共享共用。或者采用市场化方式,委托专业公司将废品回收交投站、分拣点、中转站的可回收物集中运输至区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中心。

(4)推动场地设施共享。各地回收站点的设置,应当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或环卫垃圾房相衔接。环卫系统的垃圾箱房、垃圾压缩站、中转站等场地设施,有条件进行空间布局调整和扩建改造的,应当进行调整改建,设立可回收物回收、分选、初加工站点或再生资源中转站,做到“一场两用”,并由再生资源运营主体经营,将环卫保洁人员纳入资源回收基层网点统一管理,实现叠加回收服务功能。有条件的地方,回收企业和环卫企业应当协作,统一规划可回收垃圾分拣中心,集中分拣可回收垃圾,节约土地,提升效率。

(5)推动平台融合。资源回收数据应与环卫分类数据共享共用。鼓励建立基于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的垃圾智慧分类与资源回收相融合的信息平台,融合源头分类、资源回收、环卫清运、加工利用、终端处理全流程数据信息采集,形成垃圾全产业链大数据分析,为政府的决策施政提供数据支撑。

8、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工作要点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氛围。商务、城管、环保、街道(乡镇)、社区、物业以及运营主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统筹协作,采用多种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公益宣传,推进分类回收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商场、进园区,提高市民资源回收与垃圾分类意识,发挥社会舆论导向作用,营造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的良好社会氛围。

(2)源头分类从家庭做起。家庭是生活垃圾的产生者,也是生活垃圾分类的第一责任者。因此,垃圾源头分类,应当从家庭做起。营运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给社区居民发放三种不同标识的垃圾袋(即厨余垃圾袋、可回收垃圾袋和不可回收垃圾袋),要求居民在家里将三种垃圾分别装进相应的垃圾袋。有害垃圾数量小,投放频率低,居民可以自行单独包装。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制定针对家庭垃圾分类的强制性或惩罚性措施。

(3)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住宅小区设置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四种收集容器,其中有害垃圾收集容器,须有醒目标志,涉及危险废物管理的,按照有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设置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和有害垃圾三种收集容器,单位食堂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娱乐、商业等场所设置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两种收集容器。个人、单位把不同种类的生活垃圾,分别投入相应的垃圾收集容器。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不可回收垃圾日产日清。有害垃圾产生量小,运营主体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定时定点收集频率。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在居民区取消固定垃圾桶,采取定时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方式,逐步培养居民定时分类投放垃圾的良好习惯。

(4)建立分类投放激励机制。鼓励运营主体采用智能垃圾分类系统,通过对垃圾投放源头的追溯和数据采取,建立类似“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绿色银行”和积分兑换制度,以及整合或联合社区超市、商场等商业设施,形成配套服务,对居民分类投放行为进行积分兑现等经济激励,调动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增加居民正确分类的荣誉感,并为政府建设智慧城市提供大数据支撑。

(5)铺设社区废品交售站点。回收站点的设置,要充分照顾居民投放垃圾的习惯,即低值垃圾投放垃圾容器,高值废品到回收站点交售。因此,各地要按照相对稳定和方便交售的原则,每个小区至少设置一个废品(再生资源)交售站点,并且要纳入区域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整体规划,区政府、街道、物业公司应予以支持。废品交售站点面积5-10平方米,按照商务部回收体系建设规范进行设置。没有空间可以设置废品交售站点的社区,运营主体要设立正规化流动回收车辆,方便居民交售高值废品,街道、社区、物业公司应予以支持。

(6)构建“互联网+回收”平台。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网上交售废品将越来越普遍。运营主体除了线下回收网点的铺设,还要构建“互联网+回收”平台,建立手机APP终端,依托线下网点优势,形成线上呼收、交投,线下快捷上门服务收购体系。

(7)收编拾荒人员,建立正规回收队伍。鼓励运营主体收编整合区域内拾荒人员,按照商务部回收体系建设规范,建立 “五统一”、“五公开”正规化、规范化回收队伍。街道、社区、物业公司应予以大力支持。对于“一岗双职”的环卫保洁工人,运营主体也要按照商务部回收队伍建设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

(8)形成规范化回收网络。运营主体的回收网络要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通过线下回收网点的铺设和线上回收平台的构建,通过对环卫保洁人员、拾荒人员的收编整合,通过完善再生资源中转场站的布局,以及通过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违规站点,建立起完整的、先进的、规范化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

9、分类运输工作要点

(1)运输路线规划。各地根据垃圾产生量及分布状况,因地制宜、科学规划设计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压缩转运设施和运输线路,逐步推进大型多功能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的建设。

(2)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可回收垃圾由再生资源运输车辆运输,进入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厨余垃圾用具有防漏防冒、密闭性好的专用车辆运输,进入生物厌氧发酵中心;有害垃圾的运输,应当遵守环保部门的相关规定。鼓励回收主体与环卫系统整合,实施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处置全过程统筹。

(3)大件垃圾回收中转站。有条件的地区和运营主体,应当设置大件垃圾的回收中转站,用于大件垃圾的集中、临时储存和分类整理。

10、分类处理工作要点

(1)分类处理。可回收垃圾由再生资源企业进行加工利用;厨余垃圾由生物厌氧中心进行资源化加工利用;餐厨垃圾应当由取得餐厨垃圾经营性处置许可证的服务单位进行生化处置;对不可回收垃圾采用焚烧发电、卫生填埋等方式能量利用,最大程度降低原生垃圾填埋量;有害垃圾应当交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和危废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置。

(2)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每个区(或小城市、县城)至少建设一个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按照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等要求,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满足再生资源集中回收后的称重、分拣、分类、整理、拆解、打包、临时储存和初加工等要求。各社区分类出来的可回收垃圾,集中到分拣中心进行分选、整理、打包和初加工,便于与综合利用链条对接。

(3)布局低值可回收物加工利用链条。鼓励运营主体根据当地资源量和自身条件,取得当地政府支持,采用PPP方式,布局低值可回收垃圾的加工利用链条,建立废玻璃、废纺织品、废塑料袋、废软包装类、废旧家俱和厨余垃圾等资源化加工利用中心,保证前端分类出来的资源有去处,能利用。

(4)建立生活垃圾协同处理综合利用基地。鼓励有条件的运营主体,取得当地政府支持,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协同处理综合利用体系,统筹规划建设垃圾焚烧、卫生填埋、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有害垃圾无害化处置的协同处置综合性基地,实行基地内消防、安全、环保等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清洁化、集约化、集成化、高效化配置相关设施,实现垃圾处理、资源利用、危废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降低“邻避”效应,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11、大力探索保障支持措施

(1)建立低值垃圾政策保障机制。要探索针对低值可回收物的财政支持政策,对低值可回收物进行专项资金补贴,形成低值垃圾回收处理的长效运作机制。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测算专项补贴标准,可以按垃圾处理费加清运费倒推,也可以按低值垃圾的回收、储运、处理成本来测算补贴标准。

(2)探索生产者责任延伸制。要针对不同种类的低值可回收物,研究探索引入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以便促进低值垃圾如快递包装物、利乐包等品种的回收处理。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生活垃圾收费制度,谁产生垃圾,谁付费处理。

(3)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建设。各地要加快探索垃圾强制分类的法律要求,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准体系,细化垃圾类别,明确标识标志。有条件的城市先行出台地方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法规,制定强制分类的奖励和处罚措施,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

(4)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各地要大力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PPP模式),撬动市场力量,引导社会各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广州经验证明,在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处理上,采用PPP模式,是调动市场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可行模式。

(责编:董晓伟、王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