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生活垃圾减量化的重点
目前全国大部分城市都把生活垃圾按“四分法”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和有害垃圾。在推动“两网融合”时,我们要搞清楚减量化和资源化的重点在哪里,这就需要分析生活垃圾“四分法”平均占比。专家组调研过的居民小区中,因垃圾分类力度不一样,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垃圾在各地试点小区中所占比例有所不同,详见表4。
表4:主要城市试点小区生活垃圾成份比例
说明:本表数据来源于专家组实地调研
从表4可见,10个城市试点小区中,厨余垃圾所占比例在45%至72.27%之间,平均56%;可回收物在15%至35%之间,平均26%;不可回收垃圾在7.6%至28%之间,平均17%;有害垃圾废弃量小,约占1%。专家组参照其他城市生活垃圾细分比例,认为表4基本可以代表全国生活垃圾“四分法”平均占比(如图1所示)。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占比26%的可回收物,其中相当部分是低值垃圾,如塑料袋、复合包装物、玻璃、旧衣物等。
图1:生活垃圾四大成份平均占比
从图1可见,厨余垃圾占56%,可回收垃圾占26%,不可回收垃圾仅占17%。目前全国绝大部分地方生活垃圾没有分类,四大种类全部进入环卫清运轨道。理论上,如果把厨余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分类出来,纳进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轨道,环卫清运到填埋和焚烧的垃圾,只有17%,终端处理压力也就大大缓解。因此,专家组认为,生活垃圾分类势在必行,减量化的重点是厨余垃圾和可回收垃圾。
4、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缺口
2010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能力45.7万吨/天,处理能力缺口14.8万吨/天。“十二五”五年,政府投资2600多亿元,用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收运转运体系建设。到2015年,全国城镇(包括县城)共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1949座(包括填埋场和焚烧厂),生活垃圾处置能力达72.46万吨/天(见表5)。但是2015全国城乡(城市加农村)生活垃圾实际的年产生量为4.28亿吨,平均117万吨/天。也就是说,经过“十二五”五年的投资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缺口没有缩小,反而扩大,从2010年的14.8万吨/天,扩大到2015年的44.54万吨/天(见表6)。主要原因,专家组认为是近几年生活垃圾增长较快,能力建设跟不上垃圾增长速度。
表5:2015年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数量和处理能力
说明:表5数据来源于住建部门和环保部门发布的研究数据
表6:2010年与2015年全国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与能力缺口对比
说明:表6数据来源于住建部门资料和专家组调研数据
5、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处理格局
2010年,全国生活垃圾处理格局是:填埋占79%,焚烧占17%,其它占4%。经过“十二五”期间的投资和发展,我国生活垃圾处理格局有了一定变化,2015年填埋占63.9%,焚烧占比33.9%,其它占比2.2%。由此可见,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处理仍以填埋为主,焚烧为辅。
这种填埋为主,焚烧为辅的处理格局,弊端是:填埋占用大量土地资源,很多城市很难找到新的填埋场地,而且建设填埋场投资巨大,处理费用高。如果大力建设焚烧厂,投资和运行成本更高,平均每吨垃圾焚烧成本超过150元,还有因此引发的邻避效应,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