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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食品安全管理别流于形式

于静

2015年12月31日13:33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食品安全办日前印发指导意见要求,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要在聚餐活动前,将聚餐菜单、举办地点、预期参加人数等提前向本村食品安全信息员报告,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12月31日中新网)

农民不像城里人,节假日经常呼朋唤友来个集体聚餐,所谓的农村集体聚餐,简而言之就是谁家遇到了婚丧嫁娶之事,在家里摆上几桌酒席招待客人。在家里摆酒最大好处就是省钱,不论是自己采购食材,自家人亲自上灶加工,还是请来时下农村的地区流行的“流动饭店”上门制作,都比去饭店实惠得多。

但是这种聚餐形式也有弊端,平常日子里农家的一日三餐很简单,一个家庭主妇很容易就搞定。集体聚餐则不同,在农村不论哪家有了红白事,街坊邻居,亲戚朋友都会来帮忙,作为主家一管就是几十口,甚至上百口人的饭,对于没有这方面经验的村民来说,这无疑是一项大工程,食材的采购,饭菜的加工,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纰漏,都可能引发严重的后果。这些年,在农村的一些集体酒席上发生食物中毒的报道屡见报端,教训可谓深刻。此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指导意见,就是想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最大可能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不过恕笔者直言,看过这个指导要求后,给人的感觉就是形式大于约束,过于空洞化。比如这个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是个什么职务?由什么人担任?职责是什么?就算农民按指导意见中的规定将集体聚餐菜单、举办地点、预期参加人数一一上报了,作为食品安全信息员,他们要做的是什么?又能做些什么?是有权力对村民上报的菜单进行修改,还是能对举办聚餐的地点进行规范?按照笔者对农村的了解,这个食品安全信息员的设置,除了人为添加一项不切实际的“行政审批”外,不会有太大的作用。

笔者认为,光靠一纸食品安全承诺书,一个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根本不足以让农村集体聚餐变得更安全。这几年农村集体聚餐之所以出现了不少问题,主要还是出在聚餐所用的酒水和食材上。看看农家小卖部摆放的“帅师傅”“营养抉线”“啃德鸡”之类的山寨食品,看看农村大集上卖的那些红艳艳的卤肉,黑乎乎的凉拌菜,以及明显比市场价低的名烟名酒,这些才是问题的关键,才是需要大力整顿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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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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