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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开车位“只售不租”,应多用市场的手

薛家明 

2015年12月25日14:34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近日,网友“文少”在东南网《直通屏山——福建省委领导留言板》,向相关领导反映,自己所住的漳州龙文区东方广场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售不租”,许多未买车位的业主无法将车开进小区,“业主不得不把车停到小区旁的辅道上,但交警又三天两头抄牌”。(12月24日 《东南网》)

停车位何以“只售不租”?无非是利益使然。该小区停车位的售价是16万元,而出租则是每月租金360元。假若开发商当起“收租翁”,收取16万需要整整37年。两相比较,显然立即回笼资金,进入下一个项目,是开发商首选。但这样一来,必然会造成大公共资源向少数有钱人人倾斜。而多数人无位可停,不得不冒着被贴罚单的危险,停在马路边。

平心而论,虽然观感不佳,但开发商确实有对车位“只售不租”的权力。车位的产权属于开发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开发商作为车位的所有者,在取得相关许可资质的前提下,有权决定车位的出售和出租。因此,在这个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年代,我们对车位“只售不租”,不应该在道德层面过分苛责。更不该要求政府出手,强制开发商将车位改售为租。

那么,停车位“只售不租”,就无药可解么?当然不是。为何小区停车位一位难求呢?一是,设计有缺陷。许多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少得可怜。比如,新闻中的小区,共有1200多户,而地下停车位只有241个,这样能不造成供需错位,停车位价格畸高么?更重要的是,为易于管理,目前许多小区实行人车分流。这造成小区的地面空间,大量闲置。而私家车却无法进入。试想,在小区内放开一定的公共空间,停车还会那样一位难求么?而停车位不再紧张,开发商自然会失去“只售不租”的底气。

当然,有人会说,没有人车分流小区的安全如何保障,小区的环境如何维系?这确实是管理的一个难题。但管理应该是一个多元次方程,而不是简单地二选一。我们不能因为要求保障安全,就全部取消地上停车位。也不能为了有车可停,就拆除绿化带,不顾小区安全。显然,这就需要物业管理方与业主协调,通过头脑风暴,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地上停车位。同时,政府应出面协调,对夜间停放在小区外人行道的车辆,不予处罚。这样就能最大限度的缓解停车压力,倒逼开放商由“只售不租”,变为降售换量。

总之,破解停车位“只售不租”,应多用市场的手。通过市场的杠杆作用,倒逼开放商低头。而政府则要退居幕后,通过在小区规划上提高停车位配比,规范物业公司的管理,协调社会公共停车位的配置,释放公共资源,帮民众在博弈中赢得主动。唯有如此,才能让停车难不再成为小区管理的老大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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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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