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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副市长”蚕食多少北漂的血汗钱?

蒋萌

2015年12月14日16:09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亿元副市长”蚕食多少北漂的血汗钱?

背景:承德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刚一案,经检察机关细致侦查和审讯,最终起获赃款现金1亿余元,成为河北检察机关2014年查办的众多大要案之一。

新京报发表西坡的观点:细想来,其实那句未被证实的“我爸是李刚”,之所以会火遍大江南北,与每个人身边都有一个李刚不无关系。远在天边的特权兴许可以不关心,但这个全国最常见的名字让人们意识到,霸道的权力不在别处,就在每天的生活里。你不关心特权,特权就来关心你。“首发”的李刚并未被坐实任何不端,“替补上场”的李刚却是真正滥用权力的典型。在承德市常务副市长任上被“双规”的李刚,2004年到2007年先后任三河市市长、市委书记。三河市最有名的地界是燕郊,知情人透露,李刚被“双规”后交代燕郊多个地产商曾对其行贿的事实,数额均在千万元以上。李刚的大肆贪腐与燕郊房地产项目暴涨时间恰好重叠,未免让望房兴叹的人们联想。如果说,“我爸是李刚”事件,牵动的是公众对司法公正的焦虑;“亿元贪官李刚”涉的是地产腐败,刺激着城市新移民的安居梦。两个李刚,一虚一实,拉扯着当下国人心中最敏感的两根神经。“人人平等”的法治社会和“住有所居”的城市化,正是我们当下奋力实现的两大历史性目标。当人们发现两条路上都可能有“李刚”在作祟的时候,难免有些触动。希望每个滥用权力者,都被关在制度的“笼子”里,也希望不再有各种“李刚”。

小蒋随想:燕郊的“区位特色”在国内恐怕找不到第二家。在行政区划上,燕郊属于河北省三河市,但在地理距离上,相比于北京的一些远郊区,燕郊反而离北京城区更近。在大方位上,燕郊还靠近北京的CBD(中央商务区)。北京市政府东迁的地点设在通州区的潞城,燕郊离潞城只有几公里。正是拥有独特的区位优势,燕郊这个小镇受到了非同一般的关注。许多在北京买不起房的“北漂”,都曾或多或少地考虑去燕郊构筑自己的“小窝”,不少人也已这么做了。在不到十年的时间里,燕郊的人口极具膨胀,作为“睡城”与“堵城”被多方报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靠着燕郊的土地,有多少腐败者发了横财?“亿元贪官”李刚,腐败金额中的相当一部分正是其在三河市当一把手时捞取的,是拜大肆卖燕郊的土地所赐。燕郊镇诸葛店村村委会主任杨贺,在诸葛店村拆迁改造过程中向开发商索要巨额财物,涉案金额3600余万元。燕郊住建局原局长郭光东在任期间收受贿赂274万元,349万余元财产来源不明。此外,地产商在燕郊先以商业、工业、养老等名目低价拿地,后又变更土地用途,改成住宅用地,屡见不鲜。有开发商直言“改规划必须要市里主要领导同意”,背后的猫腻与交易可见一斑。一些腐败者是锒铛入狱了,但他们造的孽还在持续。这体现在,开发商行贿后将成本转嫁给购房者,大肆囤地待涨进一步推高房价。另一方面,光知道卖地盖房捞钱,市政配套、教育、医疗、社会服务远远跟不上,也令燕郊这个小镇超负荷运转,“新燕郊人”的生活存在各种困扰与无奈。

“游客每天被购物90分钟”合理合法?

背景:日前,云南省旅发委下发关于《云南省推进旅行社跨界融合发展组建旅行社集团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特别要求,旅行社购物次数每天不得超过1次,购物时间每次不得超过90分钟。目前各项工作正按步骤进行,计划2016年1月1日,各旅行社集团正式运行。

京华时报发表王石川的观点:旅游购物分两种可能:游客自愿和被迫。若是前者,有何限制必要?若是后者,就背弃了现有法规。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旅游法》明确规定,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打击旅游活动中欺骗、强制购物行为的意见》,“旅行社未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安排购物的”,可被认定为“欺骗、强制旅游购物”。如果是强制游客购物,一次也不许,一分钟也不行。这是法律的硬性规定,不可打折,更不可强行悖逆。然而,旅游法施行两年多,强制购物并未绝迹。在这种情况下,云南拟出台规定允许购物一次、90分钟,会不会给一些不法旅行社和导游以可乘之机,从此名正言顺地强制购物?简言之,如果游客不同意,一次也不应购物,更遑论90分钟。不容回避的是,有些游客缺乏辨识力,甚至过于急功近利,热衷于明显设有陷阱的低价游。对黑导游必须依法处置,而游客也切莫贪恋低价游。

小蒋随想:国人出境游时常喜欢买买买,这种买蕴含从众心理,也有理性成分。因为,国外的一些商品比国内便宜,由于质量标准更高,也令消费者放心。这种买是消费者心甘情愿的,甚至是“买到就是赚到”,不仅出国游客自己会“囤货”,还常常帮亲友代购。反观国内的一些旅游景点商店,则是专宰外来客,价格高不说,商品质量也很没谱。游客们不傻,对于被导游带到“笑里藏刀”的购物店,心里是拒绝的,但面对导游的脸色,面临“不买够数额不开车”的威胁,很多游客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就范。虽然都是购物,但前者与后者的性质大不相同。云南这次发文,让人感觉不对味的地方在于,若旅行社每天强制游客购物不超一次、不多于90分钟,似乎就是“合规”的。这哪里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地方旅游形象,分明是对强制购物“合法化”。管理者希望提高地方旅游业的附加值,心情可以理解,但致力的方向应在提高旅游商品的质量与吸引力,确保市场规范、价格公道、交易自愿。如果你的东西物有所值,游客自会用腰包里的钱“投票”。反之,质次价高非让人家买,难道不算“抢钱”?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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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董晓伟、文松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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